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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04-24 10:36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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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质疏松症引起的骨折可发生于身体的各部位,但最常发生的部位是:①脊柱(如椎体压缩骨折);②髋关节(如股骨颈骨折、粗隆间骨折等);③肩关节(如肱骨外科颈骨折);④手腕部(如桡骨远端骨折)。上述四处的骨折被称为“骨质疏松症四大骨折”。因为这些部位承受的压力较大,骨皮质相对薄弱,所以骨折发生的机会明显大于其他部位。
骨质疏松症引起的骨折有以下特点:
(1)患者一般年龄较大,女性多见,骨折多见于50-60岁以上的老年人。据一项调查显示,我国年龄在50岁以上妇女骨质疏松症的发生率为30%,椎体骨折的发生率约为15%。
(2)骨质疏松症引起的骨折暴力一般较小,行走时摔伤、扭伤,下蹲拾物,甚至起床时不慎都可能造成骨折。
(3)中老年女性发生骨折的机会明显增加,原因是随着年龄的增加,特别是绝经后,中老年女性体内雌激素水平明显下降,而体内雌激素的下降是导致骨质疏松症的重要因素。
(4)骨质疏松症者骨折后的愈合时间要比外伤引起的骨折的愈合时间长。因为骨质疏松症者体内钙、磷及蛋白质相对缺乏,骨折愈合所需的原料相对缺少。此外,老年人骨骼和肌肉的血液循环也较年轻人差,所以骨折后的愈合时间相对较长。
(6)骨质疏松症者骨折愈合后肢体功能恢复的时间较长。因为骨折后的治疗(包括牵引、手术内固定及石膏外固定等)必然使肢体的功能(如屈伸活动)受到影响,出现肌肉萎缩、关节僵硬等现象,而且老年人骨折后肢体功能的恢复较年轻人慢,时间也较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