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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慢性心律失常患者何时需要安置永久性心脏起搏器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12-11-01 19:16浏览:

 缓慢性心律失常是指心脏的起搏或传导系统病变,引起心率降低,低于每分钟55次,包括窦性心动过缓、窦性停搏、严重房室传导阻滞等.心率过慢会引起心脏排血量不足,引发重要脏器缺血,如脑缺血、心肌缺血等,设置心脏停搏,有生命危险。这种心律失常往往继发于严重心脏病,应积极药物治疗原发病。如果药物治疗不能改善心律,就应该应用心脏起搏器,改善症状并预防心脑缺血的严重危险情况发生。

    心脏起搏器可以保证基本心律,是一种重要的治病和救命的方法。有下列情况之一就可以考虑应用心脏起搏器:
    1,动态心电图显示最慢心律低于35次,或心律的长间歇大于4.5秒(心室停搏);

    2,患者因心率慢而诱发一过性黑蒙、头昏、晕厥等脑乏氧表现;

    3,因心率慢诱发心绞痛频发;

    4,因心率慢患者的运动能力明显下降,如活动后心慌气短等。

林朝胜   主任医师 教授
沈阳军区总医院  心血管内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