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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02-26 20:06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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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 言
麻风病的诊断和治疗是控制该病流行的重要基础。而早期发现、早期诊断和早期治疗又是防止畸残和保护健康人群的关键。由于麻风可致畸残,社会歧视和恐惧较为严重,因此对麻风的诊断必须持慎重态度,既要及时又要准确。
二、病 因
?麻风是由麻风杆菌引起的疾病,主要侵犯皮肤和周围神经。
?麻风杆菌于1873年由挪威学者汉森所发现,抗酸染色为阳性。
?它的生活适应能力较低,离开人体后在自然环境下只能存活几天;在60℃温度下,经1小时即丧失生活能力;在夏季日光下直射2~3小时,就可完全丧失生活能力;至今体外人工培养尚未成功。
三、传染特征
麻风病的传染也具备传染病流行的三大特征:传染源、传播途径及易感人群。
?传染源:麻风病人菌。
?传播途径:可以通过呼吸道和皮肤传染。
?易感人群:麻风菌侵入人体后,是否发病及发病后表现,取决于被感染机体对麻风菌的特异细胞免疫力,绝大多数人对麻风菌具有特异性免疫力。因而夫妻间的传染发病亦仅在3~5%左右。这种差别就造成临床上少菌型和多菌型麻风的症状表现。
?麻风不是遗传病,亦未被证实有昆虫或消化道传播。
四、潜伏期
?感染麻风菌后通常经过2~5年的潜伏期方可发病,而短的为3个月,少数可长达10年以上。
五、麻风分类
?1. 五级分类法:
? 结核样型 (TT)
? 界线类偏结核样型 (BT)
? 中间界线类 (BB)
? 界线类偏瘤型 (BL)
? 瘤型 (LL)
? 未定类 ( I )
2.麻风病分类之二
1987年WHO麻风专家委员会决定,从临床和现场治疗考虑分为多菌型麻风和少菌型麻风。
?① 多菌型麻风:五级分类中的BB、BL和LL病例以及皮肤涂片阳性的任何其它类型的患者。
?② 少菌型麻风:仅包括五级分类中皮肤涂片查菌阴性的I、TT和BT患者。为了MDT的目的,属于这一型的任何病人只要皮肤涂片阳性均按MB方案治疗。
3.麻风病分类之三
1993年WHO化疗研究组作出以下结论:
?继续通过皮肤涂片查菌来对病人进行分类。在无条件进行皮肤涂片查菌的地区可根据皮损和神经受累的数目来进行分类,即皮损≥6块或神经损伤≥2条者,亦按多菌型麻风( MB )治疗。
?如果分类有困难时,病人应按MB麻风治疗。
六、临床表现
?1.皮肤症状:是麻风病最早出现的症状。常伴有不同程度的神经损害。
?皮损有:红白斑疹、斑块、丘疹、结节等
皮肤附件损害的症状:毛发脱落
闭汗
皮肤干燥
2.神经症状:神经粗大,疼痛、压痛,感觉障碍,肌肉萎缩、无力及瘫痪
主要侵犯尺神经、腓总神经、正中神经、桡神经等周围浅神经。
神经症状----骨的营养障碍
Ⅱ级畸残------可见性畸残
3、其它症状 :
眼部损害:眼附属器病变
角膜白斑
虹膜睫状体炎
鼻部损害:鼻翼肥厚
鼻梁塌陷
淋巴、内脏损害:
?七、文献资料
? 据对历年综合医院误诊的麻风病例分析,临床上它易被误诊为皮肤病、神经疾患及其他各科疾病,大约各占三分之一左右,此应引起各科临床医师的重视,从而在应诊中提高对它的警觉性。对麻风病的诊断应及时而慎重。需与皮肤科、神经科等多种疾病相鉴别
八、麻风病临床表现的特点
?(1)皮损处或四肢远端有不同程度的冷热觉、痛觉或浅触觉的障碍(感觉迟钝或丧失),一般无痒感,但局部常有出汗减少或闭汗;
?(2)有的伴有周围浅神经的粗大;
?(3)部分病人皮肤涂片可查到麻风菌。
九、诊断标准
诊断条件
1、 皮肤损害伴感觉障碍
2、周围神经受累:表现为浅神经干粗大、 皮肤感觉丧失和受累神经所支配的肌肉无力。
3、细菌学检查 : 皮肤涂片抗酸杆菌阳性
4、病理学检查 : 组织病理有特异性改变
?确诊条件: 以上4项必须有2项或以上方可诊断
十、麻风病特征十大线索口诀
①生疮生癣,不痛不痒;
②红斑白斑,麻木闭汗;
③虎口无肉,手指弯曲;
④吊脚跛行,歪嘴兔眼;
⑤眉毛脱落,面如酒醉;
⑥手足起泡,不知痛痒;
⑦四肢筋痛(神经)、疼痛难忍;
⑧足底溃烂,久治不愈;
⑨面部结节,耳垂肥大;
⑩长期接触,勿忘检查。
十一、麻风反应
?1、定义:
在麻风病的慢性过程中,突然发生症状活跃,出现急性或亚急性的病变,原有的皮损或浅神经干炎症加剧或出现新的皮损或神经损害,或伴有恶寒、发热、全身不适等症状。
这种过程常会造成严重的神经和组织损害,以及永久性的残疾、畸形,应竭力加以避免。
? 大约有1/4~1/3患者在治愈后留有局部感觉丧失或残疾、畸形
十二、化学治疗
(一)联合化疗的概念
联合化疗是指由几种作用机制不同的有效药物组成,药物有协同作用并可防止耐药发生,对氨苯砜耐药菌株也有效;目前WHO推荐的方案必须包括有利福平。
?特点:①与氨苯砜单疗终身服药相比,MDT的疗期是有限的,可以促进病人对治疗的依从性。
②由于利福平(RMP)对麻风菌有强力杀菌作用,因此该药是MDT方案中的一个关键性药物。为保证疗效及依从性,该药每月要监服一次;
(二)WHO推荐的使用方案
少菌型(PB)麻风(查菌阳性的除外)
DDS 100mg/日
RFP 600mg/每月一次
?多菌型(MB)麻风(包括查菌阳性的PB);
DDS 100mg/日
B663 50mg/日并且每月顿服300mg.
RFP 600mg/每月一次.
(三)疗期
?WHO麻风专家委员会第7次会议(1994年):
PB-MDT疗期仍为6个月;
MB-MDT疗期只须24个月。
(不管皮疹是否已完全消退或查菌是否转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