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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产引产术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12-11-01 18:53浏览:

 催产引产术
 
  催产是在临产后对非梗阻性因素造成的原发性或继发性宫缩乏力的产妇用人工方法促进宫缩,帮助产程正常进展,顺利完成分娩。
 
  「适应征」
 
  无明显梗阻性难产的低张协调的宫缩乏力。
 
  「催产的方法」
 
  常用的方法为人工破膜加缩宫素静脉滴注。
 
  晚期妊娠引产是促进分娩发动,争取阴道分娩,减少剖宫产的常用方法。
 
  「适应征」
 
  1. 妊娠达到/超过37周或胎儿已成熟,破膜24小时未临产者。
 
  2. 孕妇患绒毛羊膜炎,在抗感染的同时,常需引产终止妊娠。
 
  3. 轻度子痫前期,胎儿已成熟或重度子痫前期者保守治疗无效及子痫控制12小时未临产,无明显脏器损伤、胎儿能耐受宫缩者。
 
  4. 胎儿宫内生长受限、母儿血型不合、胎儿水肿、羊水过少等,若继续妊娠胎儿危险,宫外环境可能相对比宫内环境更有利于其存活,且胎儿能耐受宫缩者。
 
  5. 预防过期妊娠。
 
  6. 死胎或胎儿严重畸形。
 
  7. 非医学原因,如家离医院太远,且有急产可能等。
 
  「引产的方法」
 
  地诺前列酮凝胶、地诺前列酮栓剂、静脉滴注缩宫素、人工破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