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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细胞培养法制备病毒血清学抗原应注意的问题

作者:中华医学网发布时间:2017-10-16 08:20浏览:

①用于许多病毒中和试验、血凝试验、补体结合试验、凝集及沉淀反应的抗原,用组织培养之材料制备较为理想。

②用于病毒中和试验的抗原不需要很纯,但是其“感染性病毒于非感染性病毒”之比值高。因后者可结合抗体,感染滴度高,这样经稀释后,即可除去大多数宿主材料及非感染性病毒。所以用于中和试验的病毒,其最适培养条件应能获得最大量感染性病毒。处理和保存中亦应注意,使其不致失去感染性。

③血凝抗原应具有足够高的效价,使其在稀释后,尚有4个或8个抗原单位。重要的问题在于维持液中的血清不得含有病毒血凝的非特异性移抑制物。此外,该血清中亦不得含有试验血凝系统中红细胞的血凝素。维持液血清经白陶土处理货用不含血清的维持液,则可解决非特异性抑制物的问题,有时,感染的组织培养用氟碳化合物处理,可使其中之血凝素“暴露”出来,有些病毒抗原的血凝效价,亦可通过反复冻融、超声或吐温80、乙醚处理而提高。

④一般认为补体结合抗原,应有适当效价,不含宿主物质(因中和试验血清一起结合补体),不得有抗补体作用。

⑤用于沉淀反应的病毒抗原,应为高度浓缩者,这样才能与特异抗体形成可见沉淀线。通常使用物理和化学方法进行浓缩,但其原始材料应具有高滴度。

⑥在浓缩提纯病毒抗原时,应避免应用可使蛋白质变性的理化方法处理,否则将改变其抗原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