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胃原性腹泻的治疗方法

作者:中华医学网发布时间:2023-09-01 11:06浏览:

一、西医
1、急性腹泻的治疗:
(1)脱水的防治:脱水的预防和纠正在腹泻治疗中占极重要的地位,世界卫生组织(WH0)推荐的口服补液盐(0RS)进行口服补液疗法具有有效、简便、价廉、安全等优点,已成为主要的补液途径,是腹泻治疗的一个重要进展。口服补液治疗是基于小肠的Na -葡萄糖耦联转运机制。小肠微绒毛上皮细胞刷状缘上存在Na -葡萄糖的共同载体,只有同时结合Na 和葡萄糖才能转运,即使急性腹泻时,这种转运功能仍相当完整。动物实验结果表明,ORS溶液中Na 和葡萄糖比例适当,有利于Na 和水的吸收。ORS中含有钾和碳酸氢盐,可补充腹泻时钾的丢失和纠正酸中毒。
①预防脱水:腹泻导致体内大量的水与电解质丢失。因此,患儿一开始腹泻,就应该给口服足够的液体并继续给小儿喂养,尤其是婴幼儿母乳喂养,以防脱水。选用以下方法:
A.ORS:本液体为2/3张溶液,用于预防脱水时加等量或半量水稀释以降低电解质的张力。每次腹泻后,2岁以下服50~100ml;2~10岁服100~200ml;大于10岁的能喝多少就给多少。也可按40~60ml/kg,腹泻开始即服用。
B.米汤加盐溶液:米汤500ml 细盐1.75g或炒米粉25g 细盐1.75g 水500ml,煮2~3min。用量为20~40ml/kg,4h服完,以后随时口服,能喝多少给多少。
C.糖盐水:白开水500ml 蔗糖10g 细盐1.75g。用法用量同米汤加盐溶液。
②纠正脱水:小儿腹泻发生的脱水,大多可通过口服补液疗法纠正。重度脱水需静脉补液。
A.口服补液:适用于轻度、中度脱水者。有严重腹胀、休克、心肾功能不全及其他较重的并发症以及新生儿,均不宜口服补液。分两个阶段,即纠正脱水阶段和维持治疗阶段。
a.纠正脱水阶段:纠正脱水应用0RS;补充累积损失量,轻度脱水给予50ml/kg;中度脱水50~80ml/kg。少量多次口服,以免呕吐影响疗效,所需液量在4~6h内服完。
b.维持治疗阶段:脱水纠正后,ORS以等量水稀释补充继续丢失量,随丢随补,也可按每次10ml/kg计算。生理需要量选用低盐液体,如开水、母乳或牛奶等,婴幼儿体表面积相对较大,代谢率高,应注意补充生理需要量。
B.静脉补液:重度脱水和新生儿腹泻患儿均宜静脉补液。
第1天补液:包括累积损失量、继续损失量和生理需要量。
a.累积损失量:根据脱水程度计算,轻度脱水50ml/kg,中度脱水50~100ml/kg,重度脱水100~120ml/kg。
溶液电解质和非电解质比例(即溶液种类)根据脱水性质而定,等渗性脱水用1/2~2/3张含钠液,低渗性脱水用2/3等张含钠液,高渗性脱水用1/3张含钠液。
输液滴速宜稍快,一般在8~12h补完,约每小时8~10ml/kg。
对重度脱水合并周围循环障碍者,以2∶1等张液20ml/kg,于30~60min内静脉推注或快速滴注以迅速增加血容量,改善循环和肾脏功能。在扩溶后根据脱水性质选用前述不同溶液继续静滴,但需扣除扩溶量。对中度脱水无明显周围循环障碍不需要扩溶。
b.继续丢失量和生理需要量:能口服则口服,对于不能口服、呕吐频繁、腹胀者,给予静脉补液,生理需要量每天60~80ml/kg,用1/5张含钠液补充,继续损失量是按“失多少补多少”,用1/2~1/3含钠溶液补充,两者合并,在余12~16h补完,一般约每小时5ml/kg。
第2天补液:补充继续丢失量和生理需要量。能口服者原则同预防脱水。需静脉补液者,将生理需要量和继续丢失量两部分液体(计算方法同上所述)一并在24h均匀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