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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发性青光眼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12-11-01 19:12浏览:

继发性青光眼
指由于全身或眼局部疾病引起的眼压升高从而导致青光眼性视功能损害者。
常见的危险因素:
1.长期局部和全身应用糖皮质激素者。
2.眼外伤:钝挫伤性房角后退(>180度),眼内出血,晶体脱位与破裂,眼内铁质沉着症,前房上皮植入。
3.皮肤病变:Ota痣,颜面血管瘤,多发性神经纤维瘤。
4.角膜异常:大、小角膜、角巩膜葡萄肿、角膜羊脂状KP,色素纺缍体。
5.虹膜异常:虹膜异色,基质萎缩、新生血管,无虹膜,虹膜裂,虹膜结节,葡萄膜外翻。
6.瞳孔异常:膜闭、闭锁、变形。
7.晶体异常:球形、异位、膨胀、过熟、破裂。
8.眼前段色素播散或假性剥脱物质。
9.眼内出血,眼内肿瘤,视网膜色素变性,巩膜上静脉扩张,巩膜炎,角膜炎,视网膜中央静脉阻塞。
10.糖尿病、甲亢。
【诊 断 】
1.存在原发疾病的典型眼部或全身体征。
2.多为单眼发病。
3.临床表现过程可为急性、亚急性或慢性。
4.高眼压。
5.房角镜检查可区分开角与闭角。
6.青光眼性视乳头或视野损害。
7.检查要点:病因检查及青光眼检查。
【治 疗 】
1.治疗原发病。
2.青光眼治疗参照原发性青光眼治疗(见原发性青光眼有关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