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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视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09-08-19 21:01浏览:

概述
眼部无明显器质性病变,或者有器质性改变及屈光异常,但与其病变不相适应的视力下降和不断矫正或矫正视力低于0.9者均为弱视,可以发生于一眼或两眼。弱视(amblyopia)中最重要的为斜视性弱视,半数以上的弱视与斜视有关,从症状上来看,斜视为眼位异常,弱视是视力异常。两者关系如马车的两个轮子,屈光不正则象车轴,它粘结着两个车轮。弱视可以形成斜视,斜视可以导致弱视。弱视除与斜视有关的斜视性弱视外,尚有屈光异常、屈光参差等所形成的弱视。有屈光异常者不能得到矫正,就是增加照明或增强凝视目标的对比度时,往往也不能使视觉得到改善。
眼球没有器质性病变,以功能性因素为主所引起的远视力低于0.9,而且矫正视力又达不到正常;或者有器质性改变及屈光异常,但与其病变不相适应的视力下降和不能矫正的称为弱视。弱视按程度分为轻度弱视(视力0.8~0.6)、中度弱视(视力0.5~0.2)、重度弱视(视力低于或等于0.1)。
弱视眼并不少见,国外报告在普遍人群中,弱视的发生率2~2.5%,我国弱视发病率约占2~4%,弱视是一种常见的多发病。我们知道良好的视力不是先天获得的,婴儿出生时,视力不及人的1%,随着年龄的不断增长,双眼视细胞不断发育和完善。5岁以内是视功能发育的重要时期,视觉发育一直延续到6~8岁,如这个时期某种原因造成双眼视物障碍,视细胞就得不到正常的刺激,视功能就停留在一个低级水平,双眼视力低下,不能矫正,就形成了双眼弱视;若只能用一眼视物,久而久之反复刺激的眼视觉发育了,而不能注视的另一眼发育迟缓,就形成了单眼弱视。弱视在视觉发育期间均可发生,多在1~2岁就开始。弱视发病愈早,其程度就越重。
弱视与近视的区别
弱视与近视根本不是一种病。近视眼是由于眼调节肌肉睫状肌过度紧张或遗传等原因造成眼轴变长引起的看远不清晰,看近清楚的眼病,戴镜后矫正视力多可恢复正常,而弱视是一种视功能发育迟缓、紊乱,常伴有斜视、高度屈光不正。戴镜视力也无法矫正到正常的眼病,两种病有本质不同。
弱视对儿童视功能的危害比近视大得多。因为近视仅仅是视远时视力下降,不伴有其他视功能损害,视力矫正不受年龄限制;而弱视患儿不仅视力低下,不能矫正,不可能有双眼单视功能,无立体视,今后不能胜任驾驶、测绘及精细性工作,不仅影响工作前途,而且直接影响到我国人口素质。
弱视的病因
引起弱视的病因比较多,归纳起来有以下原因:小儿斜视、较高度远视、近视和散光、先天性白内障、重度眼睑下垂以及先天的视中枢及视神经发育不良等。
弱视的分类
根据病因不同弱视可分为:
斜视性弱视:患者有斜视或曾有过斜视,同时伴有弱视,但无眼底异常。目前认为这是国为斜视引起复视和视觉紊乱使患者感到极度不适,大脑视皮质主动抑制由斜眼黄斑传入的视觉冲动,该眼黄斑部功能长期被抑制,形成了弱视。这种弱视是斜视的后果,是继发的、功能的,因而是可逆的,预后是好的。但偶有少数原发性者即使在积极治疗下视功能改善也不显著。
屈光参差性弱视:由于两眼黄斑部所形成的物象清楚度不等,即使屈光不正得到矫正,屈光参差所造成的物象大小仍旧不等,致使双眼物象不易或不能融合为一,视皮质中枢只能抑制屈光不正较大眼睛的物象,日久遂发性弱视,这类弱视也是功能性的,因而可逆的。
形觉剥夺性弱视:在婴幼儿期,由于角膜混浊、先天性白内障、或上睑下垂遮挡瞳孔,致使光芒刺激不能充分进入眼球,剥夺了黄斑部接受正常光刺激的机会,产生功能性障碍发生弱视。
先天性弱视:发病机理目前尚不十分清楚。Von Noorden推测新生儿常有视网膜或视路出血,可能影响视功能的正常发育。有些先天性弱视继发于眼球震颤。
屈光不正性弱视:多为双侧性,发生在没有戴过矫正眼镜的高度屈光不正患者。双眼视力相等或相近。屈光不正性弱视多见于远视性屈光不正者。这种弱视因双眼视力相差不多,没有双眼物象融合障碍,故不引起黄斑部功能抑制,所以配戴合适的矫正眼镜后,视力自能逐渐提高,无需特别治疗,但为时较长。
从表面看,以上五种均是弱视,但在发病机理方面有本质区别。在斜视和屈光参差性弱视进入双眼的光刺激是等同的,双眼黄斑部都参与视功能的发生、发展过程,所以预后较好。但形觉剥夺性弱视是在婴幼儿期视功能尚未发育到完善或成熟阶段,视网膜未能得到足够的光刺激而未能充分参与视功能的发育过程,造成弱视,这种弱视不仅视力低下,且预后也差。单眼障碍造成后果较双眼者更为严峻。所以由于眼病而遮盖婴幼儿眼睛时应非凡慎重,以免形成剥夺性弱视(尤其6月以内的患儿)。
综上所述,先天性及形觉剥夺性弱视预后较差;屈光不正性、斜视性、屈光参差性弱视预后较好。要害在于早期发现,及时和准确治疗,绝大多数视力可提高,获得正常视力的可能性也相称大。
根据年龄不同又分为小儿斜视和成人斜视
小儿斜视:一般是先天性的。
成人斜视:比如受到眼外伤的影响导致出现斜视。
弱视的防备
诊治弱视的重要原则是“早发现,早治疗”。它直接影响弱视的治疗效果。视功能发育完毕后发现弱视,为时已完了,早期发现弱视在临床上有十分重要意义。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学龄前体检:一般的儿童尤其是幼儿园长大的儿童,3岁时经过简朴的视力教认,绝大多数都会认视力表。有条件的幼儿园要对孩子视力每年进行一次普查筛选,家长也可自购一张标准视力表,挂在光线充足的墙上,在5米远让孩子识别。检查时一定要分别遮眼检查,不可双眼同时看,防止单眼弱视被漏检,反复认真检查几次,若一眼视力多次检查均低于0.8,则需带孩子到医院作进一步检查。一般认为检查最好不晚于4岁。
及早发现异常苗头。弱视儿童往往有除了视力低下以外的其他表现,如斜视、视物歪头、眯眼或贴得很近等等。一旦发现孩子有斜视的现象,应尽早到医院眼科检查、确诊,因为约有1/2的斜视合并弱视。上述其他异常现象也要引起重视和注重,要到医院眼科检查是否由眼部疾患引起。
另外,对于婴幼儿和不能配合检查视力的幼儿,可作遮盖试验大致了解双眼视力情况:有意遮盖一眼,让孩子单眼视物,若很安静而遮盖另眼却哭闹不安或撕抓遮盖物,那就提示未遮盖眼视力很差,尽早到医院检查。
总之,弱视的早期发现主要靠家长、幼儿园、学校、医院的紧密配合,最主要的还是与孩子朝夕相处的家长本人。
治疗措施

根据弱视程度和注视性质的不同,可选择不同的治疗方法如下:
一中央注视性弱视
传统治疗通常在矫正屈光的前提下采用遮盖健眼的遮盖法(conventional occ-iusion),强迫弱视眼注视,并结合精细目力作业如:在家做些描图、穿针、穿珠子等练习,以促进视力提高。而随着技术的进步通常采用多媒体网络视觉训练。
二旁中心注视弱视
各家意见不同,有些学者主张仍用主导眼遮盖法,认为弱视眼经强迫作注视眼后能自动改变旁中心注视为中心注视,并增进视力。亦有学者主张手术前宜先使旁中心注视转变为中心注视。才能在术后保持正视位,采用的方法有:1.增视疗法:采用有闪光装置的后像镜,以强光束照射黄斑以外的视网膜(假黄斑),闪光刺激前以镜中直径为3度或5度的黑色圆点遮住黄斑区,不使黄斑受强光照射,然后嘱病人看白色屏幕上黑色“+”的中心点,待产生负后像,即见一照亮的中心被一暗圈围绕着,借以训练正常黄斑注视功能,经多次治疗后,将旁中心注视转变为中心凹注视,以达到增视的目的。治疗期间弱视眼必须遮盖,直到中心凹注视重新建立,待视力增至0.6~0.7时,可用同视机进行双眼视训练或手术矫正眼位后进行训练。
2.光栅刺激疗法:不同空间频率的黑白条纹或手术矫正眼位后进行训练。刺激治疗机,最轻易使视觉神经轴突得到活化。
刺激治疗机有一个旋转的光栅,上方置一块透明图案板,让患儿遮闭健眼在描绘趣味图案的过程中接受背景潜在的光栅刺激,使视高兴,达到治疗效果,治疗后不必遮盖健眼。
三红色滤光片疗法
由于典斑区锥状细胞对红光较敏感,因此在弱视眼镜上加一红色滤光胶片(波长620~760mm),同时遮盖主导眼,能促使旁中心注视转变为中心凹注视,当注视性质转变后,可取消红胶片,继承用传统遮盖法治疗。
游走性和黄斑旁注视眼用红胶片疗法尤为相宜。
四压抑疗法(penalization)
1958年Psandl和Pouliquen分别介绍此法。治疗原则是利用光学及药物方法减弱主导眼视力,同时促进弱视眼的功能,因无需遮盖,患儿容易接受,常使用的方法有下列数种:
1.抑制主导眼看近:方法是主导眼每日滴1%阿托品,戴矫正镜片,弱视眼戴过矫+2.00D镜片,迫使弱视眼单独进行阅读或做近工作,适用于严重弱视,有或无旁中心注视者。
2.抑制主导眼看远:方法是主导眼每日滴1%阿托品,戴过矫+3.00D镜片,只能看近,弱视眼戴矫正镜片,迫使单独看远,适用于轻度弱视或防止弱视复发及治疗异常视网膜对应。
3.选择性压抑:方法是主导眼点阿托品,戴矫正镜片,弱视眼给过度矫正+2.00D,采用双光镜片,促使看近并消除调节性内斜视,适应症是弱视已基本纠正,但有调节性集合过程看近时有内斜者。
4.交替压抑:方法是配二付眼镜,一融使右眼过矫+3.00D,另一副使左眼过矫+3.00D,不滴阿托品药水,每日交替换戴眼镜,适应症为双眼视力已基本相等,但异常网膜对应尚未纠正者;或因某种原因暂不能进行手术者,对年幼儿童斜视初期可预防弱视和发生异常网膜对应。
#治疗弱视的方法
第一步矫正屈光不正
弱视患者如存在近视,远视或散光等屈光不正,首先要配戴光学矫正眼睛,并要坚持配镜。
第二步适度遮盖健眼
适度遮盖健眼可消除优势眼对弱视眼镜的抑制作用,强迫锻炼弱视眼.
第三步坚持使用新视觉弱视治疗仪
坚持使用弱视治疗仪刺激和锻炼弱视眼,是目前治疗弱视的基本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