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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性红斑狼疮伴发的精神障碍的鉴别诊断

作者:中华医学网发布时间:2023-05-26 09:32浏览:

1.精神障碍 是系统性红斑狼疮最常见的症状之一。可涉及意识、认知、情感、意向及行为等精神活动。其发生率约为17%~50%不等。精神症状表现多样复杂无特异性,大致可归纳为4类:
(1)类神经官能症:常出现在疾病早期或恢复期,有头痛、失眠、无力、记忆减退、焦虑、情绪不稳、强迫观念等。
(2)情感障碍:较多见。可表现情感淡漠、反应迟钝或情绪不稳、焦虑、抑郁或精神运动性兴奋、动作奇特等类躁狂症状。
(3)慢性迁延病例可见类精神分裂症症状,幻觉或妄想状态。可出现幻觉,内容多单调。以幻听多见。妄想大多为被害、关系、嫉妒、夸大、被控制感、被洞悉感、非血统妄想等。也可类似精神分裂症青春型兴奋,话多、思维散漫、幻觉、冲动、行为紊乱、动作幼稚等。
(4)类情感性精神障碍:类躁狂状态,此时要注意与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中的反应鉴别。多为轻躁狂表现,伴有轻度意识障碍。抑郁状态,话语减少,情绪低落、恐惧等。
(5)器质性精神障碍:严重病例,在急性期可出现各类定向力障碍、意识障碍。疾病早期常出现嗜睡状态,逐渐向谵妄移行,最后可进入昏迷,此时病死率较高。
(6)智能障碍及人格改变:多发生在疾病后期。后期可出现慢性脑器质性精神障碍,记忆力减退、人格改变、智能缺损和痴呆。绝大多数病人上述精神症状常重叠或交错出现,呈多相性、波动性和移行性。在出现上述精神症状时,有时很难区分是本病直接侵犯了脑,还是由于药物引起或是脏器功能损害所致。一般认为是上述复杂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2.神经症状 约50%~60%的病人发生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可因为直接损害中枢神经系统所致,也可因其他脏器功能受损而引起。以痉挛发作为最常见,其他有眼球震颤、眼肌麻痹、视神经萎缩、面瘫、延髓性麻痹、偏瘫、重症肌无力、舞蹈样运动、蛛网膜下腔出血、横贯性脊髓病等。
(1)痉挛发作:是本病常见的神经症状之一。有时可出现癫痫持续状态,以往认为这是本病晚期表现,近年来发现有2%~5%的病人在疾病初期也可出现,有的甚至在其他症状出现前10余年即存在。故本病的痉挛发作可以发生在本病的初期、发展过程中,也可在晚期,前两者大多因本病直接侵犯脑实质所致。
(2)颅内压增高:临床表现以头痛、呕吐、视盘水肿为主,其机制不明。中枢神经感染并不是主要原因,中等剂量的肾上腺皮质激素可使其迅速缓解。
(3)偏瘫、失语:系小动脉受侵引起脑出血、脑软化所致。
(4)舞蹈样或手足徐动样等不自主运动:发生率约为25%。一般出现在疾病早期,是由于基底节部位血管损害所致。
(5)末梢神经损害:常表现为多发性神经病变,伴有颅神经损害。
(6)肌肉症状:约50%有肌肉软弱、疼痛,病理改变符合间质性多发性肌炎。
3.躯体症状 反复发作的发热、关节痛及皮肤红斑,以及面部典型的蝶形红斑等。
1.有系统性红斑狼疮的依据
(1)符合红斑狼疮的症状和体征。
(2)血沉加快。
(3)血中可查见狼疮细胞。等等。
2.精神症状发生在系统性红斑狼疮后。在已确诊为系统性红斑狼疮的基础上,发现嗜睡或幻视、兴奋等症状,可考虑精神障碍的可能。出现欣快、多言或幻听加重,兴奋向嗜睡、昏睡移行到谵妄时,可认为是精神障碍的标志。精神症状的出现与系统性红斑狼疮的进展有时间上的联系。
3.精神症状常随系统性红斑狼疮的缓解而改善,或因其加剧而恶化。
4.精神症状不能归因于其他精神疾病。即排除其他因素引起的精神障碍。

 

 

 

1.首先应确诊为系统性红斑狼疮。
2.确定神经精神症状继发于红斑狼疮之后。
3.根据其发病特点和体征,进一步与其他躯体疾病伴发精神障碍及功能性精神病如精神分裂症和情感性障碍等相鉴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