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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中心医院医保病人住院须知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12-11-01 20:18浏览:

娄底市中心医院医保病人住院须知

娄底市医保病人

一、娄底市医保病人入、出院流程图

说 明:
1、医保病人住院时,一般情况预交2000元住院押金,再按住院费用的50%缴纳后续住院费,出院时多退少补。
2、医生要言明自费与部分支付项目分担比例,经患者或家属在《自费项目同意书》上签字同意后方可使用。
3、医保病人住院个人自付部分由以下三部分构成:
⑴政策自付:即政策规定应由个人自付的费用,包括自费药品、特检、特治和乙类药品的自付部分,超标准床位费以及医保政策规定统筹基金不予支付的各种其他费用。
⑵起付线:是指医疗费用(扣除政策自付)发生到一定额度时统筹基金才开始支付部分费用的起点标准。医保病人年度内(当年的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第一次住院的,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800元;第二次以上(含第二次)住院的不分医院等级起付标准为200元,起付标准及以下的住院费用由病人自付。
⑶分段比例自付: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减去上述两项费用后,再根据分段的比例计算出个人负担的费用。
个人自付比例如下(以三级医院为例):起付标准以上至1万元以内的部分,个人自付17%;1万元以上至2.4万元以内的,个人自付8%;2.4万元以上至15万元的医疗费用,转入大病医疗互助(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不分医院级别,个人自付6%。
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人员,其基本医疗个人自付部分按上述个人自付比例的65%支付。
4、住院期间IC卡、《诊疗手册》暂由医保窗口保存,出院后退还。
5、住院前三天的急诊抢救费用以及住院当日的检查费用,可携带急诊病历、发票到住院财务室9号窗口办理门、急诊费用纳入住院费用手续(单病种、离休老干的除外)。
6、转诊转院:住院部财务室9号窗口领取《转诊转院审批表》—→科主任签字—→门诊五楼医保办审核盖章。


二、娄底市、娄星区离休老干、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入、出院流程

说 明
1、娄星区职工单位改制的、娄星区离休老干、二乙伤残军人需到区医保局开具介绍信。
2、住院期间《诊疗手册》暂由医保窗口保存,出院后退还。
3、医生要言明自费与部分自付项目分担比例,经患者或家属签字同意后方可执行。


三、娄星区职工、居民医保病人入、出院流程

说 明
1、娄星区职工、居民医保的生育保险需到区医保局开具介绍信。
2、一般情况预交2000元住院押金,区职工医保病人按住院费用的50%(居民:按80%)缴纳后续住院费,出院时多退少补。
3、娄星区意外伤病人必须在24小时内报告区医保局,否则不予办理。
4、住院期间IC卡、《诊疗手册》暂由医保窗口保存,出院后退还。
5、住院前三天的急诊抢救费用,可携带急诊病历、处方、发票到住院财务室9号窗口办理门、急诊费用纳入住院费用手续(单病种除外)。
6、娄星区居民生育保险的,需携带《诊疗手册》(原件、复印件)、准生证、结婚证、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介绍信(区医保局开具)到住院部财务室12、13号窗口办理手续。


四、铁路职工、职工家属、离休人员入、出院流程

说 明

一般情况预交住院押金2000元(离休患者预交住院押金500—1000元),铁路职工患者按住院费用的50%(职工家属:按80%)缴纳后续住院费,出院时多退少补。


娄底市中心医院新农合、外地医保病人住院须知

一、涟源农合医疗病人入、出院流程及相关政策

1、入院申报:持住院证、身份证、医疗卡—→住院财务室3号窗口缴纳住院费用(全额缴款)—→(入院48小时之内)持病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本、医疗卡、住院证(住院分娩须带准生证),住院财务室6号窗口办理住院申报(逾期不予办理)—→病人携带以上证件接受医保办工作人员查房(凡查房记录单上未签字者不予报销)
2、出院结算:持缴款收据到住院财务室2号窗口办理出院结算—→病人身份证、户口本、医疗卡、(分娩病人须带准生证)复印件、申报查房记录表、诊断证明、住院发票、出院小结—→7、8号窗口办理补偿结算(病人必须在出院15日内办理补偿结算手续)
3、娄底市级定点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500元。
4、领取住院补助:凭涟源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结算表到住院财务室4号窗口领取住院补助。
5、意外伤害注意事项:意外伤害病人必须在24小时内申报并填写《新农合意外伤害审批表》,住院费用在5000元以下的,须经涟源农合驻娄底办事处调查核实后方可办理补偿结算;住院费用在5000以上须经涟源市合管局稽查股调查核实后方可办理补偿结算(意外伤住院补助比列相应降低10%)。
6、特殊检查:脑溢血、脑梗塞、颅脑外伤、癌症(包括体内占位性病变)、尿毒症(包括急慢性功能衰竭)、肝硬化病种的CT、彩超检查可纳入补助范围。
7、特殊一次性材料的补助规定:金额在2000元以下的按正常住院费用列入补助,金额在2000元以上的特殊材料,2000元以上部分按30%的比例补助,2000元以下部分按正常住院费用列入补助。凡进口材料一律自费。
8、生育补助:平产每例由中央和省财政补助300元、合管局补助550元;符合指征的剖宫产手术者,每例在中央和省财政补助300元后,合管局定额补助1100元。


外地医保、电业局医保病人入、出院流程

持住院证、身份证、医疗手册—→住院财务室3号窗口缴纳住院费用—→48小时内通知当地医保—→病房诊治—→出院到住院财务室2号窗口现金结算—→4号窗口打印住院明细总清单—→9号窗口密封—→持出院诊断证明书(新门诊大厅一楼盖章)、出院小结、明细总清单、住院发票回当地办理补助手续
说 明:所有外地医保、电业局医保病人住院须全额缴纳住院费用。


所有农村合作医疗病人入、出院流程

持住院证到住院财务室3号窗口缴纳住院费用办理入院手续—→9号窗口(住院首页盖章)—→入院48小时内通知当地合作医疗管理站(涟源农合除外)—→病房诊治—→出院到住院财务室2号窗口结算—→4号窗口打印明细总清单—→9号窗口盖章—→回当地合作医疗站领取补助(涟源农合病人除外)
说 明
1、所有农村合作医疗病人住院须全额缴纳住院费用。
2、入院时应携带户口本、当年有效的医疗卡、身份证(无身份证者由当地派出所出示户籍证明)、生育保险的应携带准生证于48小时内在当地合作医疗管理站登记。
3、出院时应备齐的资料:出院诊断证明书(新门诊大厅盖章)、出院小结、明细单(住院财务室9号窗口盖章)、住院发票。
感谢您的信任、支持和理解,祝您早日康复!
联系电话:外线:0738—8317691 内线:27691、 27959、 27379
本院医保业务办理地址:住院财务室9号窗口
本院医保办地址:新门诊五楼517 、51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