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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11-01 20:17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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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
一、参保人员门诊免费检查项目及标准
定点到我院产前检查和分娩的参保人员,可以按单胎600元、双胎700元的支付标准,免费做以下项目:
二、部分生育医疗费定额支付标准
三、什么是自然分娩医疗补助金
为有效控制选择性剖宫产,积极倡导生育女职工选择正常分娩方式生产,对自然分娩生产的生育女职工,给予自然分娩医疗补助金1000元/人次,与生育津贴一并申领。
四、产前筛查对象、意义和筛查时间
对年龄35周岁以下的所有孕妇,可筛查胎儿是否有先天愚型、无脑儿、开放性脊柱裂、18-三体综合征等出生缺陷。筛查方法经济、简便、无创伤,仅需抽取孕妇静脉血2ml即可。
筛查时间:早孕筛查\怀孕8-13周的孕妇、中孕筛查\怀孕15-20周的孕妇、产前诊断超筛查\怀孕18-28周的孕妇。
五、就 诊 指 南
1、办理住院手续时,请在住院信息表上正确填写个人信息,并主动说明和出示医保卡。特殊情况当天未交卡的患者请于入院后三个工作日内补办医保手续,逾期不予补办,对未按相关医保政策提供服务和管理造成的责任我院不予承担。
2、符合规定的参保女职工住院需向定点医疗服务机构缴纳个人应自付部分的预付金,包括新生儿医治、护理、优质病房等费用。出院结算时,医院在扣除个人自付后,按多退少补原则与其结算。
3、定点医疗机构一经选择,原则上医保中心不予更改,因特殊情况确需转院的,由定点医疗签署意见,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后,办理转院手续。如遇紧急可先转院,后办手续。
4、因犯罪、酗酒、吸毒、自己不慎、自伤、他伤、患病、责任事故等造成妊娠终止的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5、门诊检查请按医生要求定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保留,生育住院结算时交医保科审核。
6、怀孕女职工在办理生育保险手册之前的检查费用自理。
7、定点到我院做产前筛查的孕妇,请持《郴州市生育保险产前筛查卡》到我院检查,其他未定点到我院检查的请到指定医院检查。
8、住院期间因病情需要使用全自费的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项目时,按要求实行签字告知制度,患者或家属签字同意后方能使用(抢救和手术中使用请配合事后补签)。
9、我院会为住院医保患者提供“一日一清单”,出院时医生开具诊断书和出院证。住院结算中心在患者结帐时提供住院费用发票及汇总清单。
六、郴州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住院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