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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11-01 20:16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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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中心医院农合病人住院须知
一、农合相关政策
1、2014年新农合筹资标准
2014年人均筹资标准为380元/人,其中各级财政补助达到320元/人,农民个人缴费60元/人。
2、普通住院病人农合补偿相关(从2014年6月1日起执行邵阳市2014年度新的农合报销方式)
A、起付线: 1200元/次
B、报销比例:报销比例(分段计算报销)
政策范围内费用0—5000元 报销比例为:50%
政策范围内费用5000—1万元 报销比例为:55%
政策范围内费用1万—2万元报销比例为:60%
政策范围内费用2万—4万元报销比例为:65%
政策范围内费用4万元以上的 报销比例为:70%
(三区、新邵、邵阳县、邵东县降低5%报销)
C、补偿公式:补偿金额=政策范围内费用(费用总额-政策规定不能报销部分-起付线)×分段报销比例。
比如:一隆回病人,总费用2万元,政策范围内费用1.6万元,则补偿费用=5000×0.5+5000×0.55+6000×0.6=8850
3、重大疾病相关
①、符合重大疾病的疾病种类:乳腺癌、宫颈癌、肾终末期疾病、支气管肺癌、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塞、血友病、I型糖尿病、晚期血吸虫。
注:以上疾病只有符合单次住院进行了放化疗、手术治疗、或介入治疗才享受相应的重大疾病报销政策,不满足这三种情况的患者按普通病人报销。
②、耐药性结核病患者必须通过县疾控中心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市疾控中心结核病防治医院逐级认可,办理转诊审批手续后,才能列入重大疾病补偿。
4、新农合封顶线
年度内新农合补偿封顶线为12万元。
根据邵阳市卫生局相关规定:凡是在我院就诊的普通住院农合病人(意外伤害和生育相关病人除外)均需在我院进行“即时结报”农合补偿,无特殊情况不再回所属区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进行农合补偿。
不符合回去报账条件而又执意回当地合管办报销者,各县区合管办将按降低10%的报销比例给予报账。
二、农合病人住院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