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2-11-01 20:16浏览:
次
衡阳市中心医院就诊指南
一、院本部门诊一楼大厅设有中心服务台,每层楼设有分诊服务台,负责专科、专家门诊的预检分诊、咨询及导诊工作。
二、院本部门诊大厅挂号处侧旁设有医保、农合窗口;厅后设有急诊科,近旁为120急救中心和急诊药房、急诊检验,厅外东头设有放射影像中心(普放、CT、磁共振)及放、化疗、介入室,CT室左旁楼上有同位素室。
三、院本部门诊二楼、三楼设有内、外科综合专科、专家门诊,门诊四楼设有超声科(彩)B超、检验中心、内窥镜室(胃镜、肠镜、支纤镜、喉镜)、心电图、脑彩超、肌电图、诱化电位、静脉抽血处、自助检验报告打印机。门诊五楼设有病理科、血液净化中心、仁济司法鉴定中心、康复医学科。专家门诊均由本院资深专家教授接诊。
四、患者就诊请到门诊一楼大厅中心服务台填写就诊信息卡,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到挂号处分级(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挂号并领取诊疗卡,然后到相应科室由导诊指导就诊,挂号当日有效。专家门诊、出院患者复诊预约在门诊一楼大厅中心服务台可进行现场预约挂号;电话(8275708)预约挂号;诊间预约挂号可在医师诊室、分诊台、病房医生工作站均可进行预约;网上预约挂号请登陆(衡阳市中心医院或www.hyszxyy.com)。急危重病人请挂急诊号到急诊科就诊。老干部、70岁以上的老年人、残疾退伍军人、低保户、五保户、持有效证件原件可免挂号费,凭就诊卡服从导诊护士安排优先进行诊疗、交费及检查。
五、14岁以下内科患者请看小儿科。所有腹泻病人请看肠道门诊,发热病人请到中心服务台进行预检分诊,测体温,根据预诊的结果由导诊护送到发热门诊就诊。
六、接诊医生要做到首诊负责制,认真询问病史及体检,写好门诊病历,开好检查申请单和处方。门诊病历及相关检查、检验资料由病人本人自行妥善保管,复诊时随身携带
七、各类检查单、治疗单请用诊疗卡先交款,然后凭收款二联单(患者交费后请马上核对交费项目是否相符并妥善保管)方可进行检查、治疗。各类药品电子处方用诊疗卡交款后在药房排队取药。
八、血、尿、大便常规等检查,在门诊四楼检验中心进行化验,等候20分钟,凭就诊卡在四楼大厅的自助检验报告打印机上取结果。肝、肾功能,电解质,血脂,血糖,肝炎全套及免疫检验等项目,周一至周六上午8:00-11:30在门诊四楼静脉采血处抽血,上午11:30之后、下午及节假日在门诊二楼成人输液室抽血,取结果凭就诊卡或交费收据在门诊一楼、四楼自助检验报告打印机上领取检验报告单。
九、健康体检请与我院华新二院体检中心联系(电话:8897799)
十、疾病诊断证明一律凭单位介绍信或者二代身份证由经治医生开单到门诊二楼服务台盖章。门诊疾病休假证明由经治医师当日开出(病休不超过7天),凭门诊发票和门诊病历到门诊二楼服务台盖章,过期不补。
十一、就诊病人应遵守医院规章制度,遵纪守法,文明就医,爱护医院财产,注意公共卫生,注意保护自身财产安全,严防医托骗子将您带出院外就医。
十二、医院规定只有收费处可向病人收取现金并开具湖南省医疗门诊收费票据,其他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向病人索取现金,违者按医院奖惩制度处罚。请广大病友予以监督。
十三、门诊分级挂号收费标准:挂号诊查费挂主治医师号3.00元;挂专家副主任医师号6.00元;挂专家主任医师号8.00元(急诊加收1.00元诊疗费)。病历本0.50元和诊疗卡0.50元不提供收据。
十四、就诊时间:
冬季(国庆节后)作息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
夏季(五一节后)作息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为方便广大病友就诊,开放周日及节假日门诊。非门诊就诊时间请患者到急诊科挂号就诊。
门诊咨询电话:门诊办公室(8275705)门诊中心服务台(8275708)
门诊投诉电话:纪检监察室(8275772) 医疗安全投诉办(8275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