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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妇幼保健院住院须知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12-11-01 20:15浏览:

湘潭市妇幼保健院住院须知

入院须知

1、入院需携带:面盆、毛巾、牙刷、卫生纸、等生活用品

2、您应向医护人员提供您的有关情况,包括本次住院时的基本情况、既往曾患疾病及诊治经过、手术、药物过敏史等

3、如需要手术、创伤性检查,请签署知情同意书

4、上午10点前因查房、治疗等需要,请您不要离开病房,请家属也不要前来探视。住院期间请不要擅自离院或外宿,以免发生意外

5、为减少院内感染,请注意个人卫生并减少家属集中探视

6、为了您的安全,请不要将家用电器带入病房使用

7、请妥善保管个人物品,贵重物品请勿带入病房

8、如需查询有关信息及住院费用可至护士站旁的触摸屏自助查询,显示费用可能与实际产生费用有时间差,以出院结账为准

9、我院为无烟医院,请勿在医院内吸烟

10、咨询电话:0731-58528904

住院服务流程

产科VIP病室住院须知

本须知适用于已办理入院手续的VIP病房患者

生活设施及用品

1、住院房间:分高级单间、高级套间

2、住房设施:配有中央空调、高档家具、冰箱、微波炉、电脑、新生儿游泳池等设施,并配备了高级婴儿床、产妇及婴儿日常用品等

免费服务项目

1、医院为VIP产妇提供一日四餐

2、B级及B级以上服务套餐提供月嫂全方面的生活照顾

3、为每位宝宝提供脚印纪念和成长手册

住院责任

产妇及其家属应保持室内设施及物品完好无损,若有损坏按价赔偿

本须知未尽事宜,可协商解决,湘潭市妇幼保健院保留最终解释权

咨询电话:0731-58528904

出院须知

1、病人出院结帐按病房工作人员通知并请您带好医保卡、预交款收据、到出入院处办理出院结账,凭出院发票和夫妻双方身份证在出生医学证窗口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2、出院带药者,请您遵医嘱服药

3、产后42天到60天之间,请您根据预约时间,带好孕期保健手册及健康卡到我院的进行产后检查

4、宝宝出生后一个月,请您带好接种卡到所在街道的社区服务中心,进行第二次乙肝疫苗接种

咨询电话:0731-58528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