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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肿瘤医院特殊病种门诊申报须知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12-11-01 20:14浏览:

湖南省肿瘤医院特殊病种门诊申报须知

医保政策问答

哪些疾病可以申报特殊病种门诊?

一、参保人员患下列疾病且病情达到确认标准的,可申请办理特殊病种门诊医疗:


二、审批资料  

  持本人《诊疗手册》、2张一寸免冠彩照、原始门诊病历、疾病诊断证明书、病历首页、出院记录、近期相关的检查化验报告单,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初审鉴定医院医保科交验相关资料,审查合格后填报《特殊病种门诊医疗审批表》,进行初审鉴定。

  

三、初审医院  

  1、省直医保:湘雅医院、省人民医院、省肿瘤医院(限恶性肿瘤):

  2、市医保:湘雅二医院、长沙市一、二、三、四医院;

  3、外地医保病人可参照省医保确认标准准备资料,到所属医保中心申报。

  

四、申报时间:  

  1、省直医保:每年审批两次,时间分别为4月和10月;

  2、市医保:每月1~10日将相关资料交鉴定医院医保办。

  

五、其他有关事项:  

  1、特殊病种门诊从审批的下月开始享受特门医疗待遇,每月的医疗待遇限当月有效,不累积使用,跨月作废。

  2、省直、长沙市特门患者实行电脑联网结算管理,在定点医院或定点药店用药、检查等只须缴纳个人自负部分。

  3、享受特殊病种门诊医疗的参保人员住院治疗时,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自行终止,出院后15日后方能继续享受特殊病种门诊医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