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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中医医院住院须知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12-11-01 20:14浏览:

尊敬的病员及家属:
  感谢您入住本院。您的选择是对本院的信任,我们将竭尽全力为您提供优质医疗的服务,并请您对我们的服务提供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同时也请您和您的家属配合我们做好以下工作。


  1、医生开具入院证后,请到住院记帐处办理入院手续,并妥善保管预交款凭证
  2、“医保”病人住院时,请您拿医生开具的入院证到医保中心审批后再到住院记帐处向工作人员出示本人《医保证》和《医保卡》,经核对无误后方可办理入院手续,报销相关医疗费用,如果病情需到外院就诊者,应开具转诊证明,并经医保中心审批。
  3、请您遵从医师的医嘱和配合治疗(未经医师允许及医院同意,不得自行院外就医、购药及私自采取其它治疗手段)。
  4、如您需要了解病情或对医师的治疗有意见,请及时告知医师,以利您的疾病治疗和康复。
  5、本院为您提供一般生活用品(包括热水瓶、脸盆、痰盂、口杯等),请不必带过多的物品。
  6、为保持病区舒适、整洁,请您不要在病区内吸烟,勿随地吐痰,不得乱丢果壳,不向阳台外晒衣服、倒水、扔杂物。
  7、为保持病区安静,请您不要高声喧哗,走路、开关门窗要轻。不得在病区内玩牌及从事其它娱乐活动。听收音机请用耳机,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8、为了您的安全,请不要随意外出。如需外出时,请向医护人员请假。若擅自外出,一切后果自负。
  9、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尽量减少探视。请您不要将危险物品和宠物等带进医院。
  10、请您爱护病房内的一切设施,如有损坏,及时与护士长或责任护士联系。
  11、为规范医疗秩序,请您和您的家人不要擅自进入诊疗场所(如治疗室、手术室等)。
  12、为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本院严禁职工向病员和病员家属收受、索要“红包”及财物(包括饮料、食品、其他物品)。请您和您的家属不要以各种名义宴请医院的工作人员。如我院工作人员向您索要财物,请您向医院有关部门举报。病员治疗的所有的费用都必须交到住院收费处。如有违规者,请您检举。我院将认真对待严肃查处。举报电话:8109982。


  特别提醒:
  1、如您年事已高或身体虚弱,请您不要独自下床活动或入厕,有需要时,请使用医院呼叫系统,护士会随时为您提供服务,或请您在家人的陪护下活动。
  2、儿童入院时,请勿带入锋利、尖锐易产生火花的危险玩具,以免发生危险。
  3、请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一切财物,防止被骗、被盗。如有损失,恕不负责。


  入院流程:
  1、白天住院(8∶00~12∶00 14∶30~17∶30)
医生开出入院证后(医保患者经医保中心审批) → 住院结帐处交费、登记→ 门诊注射室窗口处测血压、体温、脉搏(注:危重病人由急诊室抢救处理后)→ 由门诊护士护送 → 各科住院部留医。
  2、中午、夜间住院(12∶00~14∶30 17∶30~8∶00)
医生开出入院证后 → 门诊收费处交费、登记 → 门诊注射室窗口处测血压、脉搏、体温(注:危重病人由急诊室抢救处理后)→ 由门诊护士护送 → 各科住院部留医(医保患者到医保中心补办审批手续)。


  出院流程:
  医生通知出院 → 患者或其家属携带住院交费收费收据 → 住院结帐处办理出院手续 → 需出院带药者在结帐处旁窗口领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