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2-11-01 20:12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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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第一人民医院患者出院结算流程说明
一、患者需要出院,经治医师下达医嘱前,完成“出院记录”及“疾病诊断证明书”,将该两项资料随病历一起交给护士,并告知该患者当日出院。
二、护士办理出院后,由主班护士将“出院记录”及“疾病诊断证明书”交给患者和/或患者家属。
三、医保、农合患者要到医保办窗口(住院部一号楼一楼)办理费用审核。
四、医保办完成费用审核后,通知患者和/或家属到住院收费处办理出院结算。
备注:医保、农合患者办理费用审核时患者须携带以下资料:
1、县市病人需要出具“出院记录”及“疾病诊断证明书”。
2、城区职工医保患者需要出具“医保结算通知单”及“出院记录”。
医保办咨询电话:6287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