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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第二人民医院医保政策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12-11-01 20:12浏览:

宜昌市第二人民医院医保政策


 宜昌(含夷陵区)、枝江、当阳、宜都、长阳、秭归、兴山、五峰、远安、武汉(含葛洲坝)、巴东(网络搭建中)的医保卡都可以在我院门诊使用。

  

1、入院:  

  请您持①入院证②社保卡③身份证④部分县市区患者需要县市区医保局、合管办签发的《转诊单》或异地就医登记表,在一楼住院收费处窗口办理入院。

注意事项:  

  ①8小时正常工作时间外入院请在门诊一楼急诊收费窗口办理

  ②部分县市区患者住院报销需要转诊单请您到一楼医保科咨询办理

  ③已办理异地就医的患者不需转诊请交异地就医登记表

  ④神农架林区医保入院时需交当年前一次住院医疗结算表

  ⑤办入院手续时请主动出示并读取社保卡信息以便及时确认是否能享受医保待遇(工伤、生育、外伤还需到一楼医保科办手续)。若当时未带卡,可先住院进行治疗,但须在入院三日内(含住院当日)补读社保卡,以便宜昌市医疗保险管理局监查人员进行人证对照后发放“结算通知书”,否则会影响医保待遇享受。缺转诊手续的请咨询医保科。

  

2、出院:  

  患者在住院过程中若病情达到医保的出院标准,由经治医生及时为患者开具出院、并将出院通知和出院小结交至医保科,以保证医疗费用上传及审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为方便县市区和外地患者,出院当日可办理结账手续(无网络故障等特殊情况)。请您持出院通知、出院小结、诊断证明、医保卡(或农合卡)、预收款收据、身份证件(代办人需带双方证件)到医保科审核、算账后到住院收费处办理结账手续。需自费结账回当地报销的请在住院收费处结账后到医保科办理必备的报账资料,回当地报销。

  出院结账时间:  

  ★城区医保患者:请您出院后一周(大型节假日例外)持预收款收据、社保卡及“医保结算通知书”(代办人需持双方身份证件)到住院收费处办理结算,居民无“结算通知书”。 若需使用卡上金额,请结账时及时告知住院收费处工作人员。若未及时结算将会影响您再次入院和享受医保待遇,请尽量及时办理。

  ★县市区(外地)患者:出院当天办理结账手续

  现场报销的范围:

  目前在我院住院可以实现现场报销的详细见下表,本次住院达到现场结算标准都只需要结清患者自付部分。(有些县市外伤要求回当地报销的和网络故障等特殊情况例外):

备注:我院与巴东县医疗保险管理局已签订定点医疗服务协议,目前正在网络搭建过程中,出院患者暂时需自费结账回当地报销,我们会尽快完成网络对接实现门诊住院现场结算,敬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