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就医指南 > 文章内容

黄石市中医医院病历复印须知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12-11-01 20:12浏览:

为了保护患者隐私,申请人复印病历请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如身份证、驾驶证等)。


2、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或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或亲属)的身份证、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和患者本人签字的委托书(委托书须写明委托事由,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签名、时间)。


3、患者是未成年人,应由其监护人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或出生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4、无有效身份证明,需提供社区或辖区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并加盖公章


5、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


6、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查询或复印病历资料的,办理人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及单位介绍公函。


7、患者本人亲自办理复印手续的,直接携带有效证明前往病案室办理;其余人员需携带有效证明材料在医务科登记备案后再去病案室复印病历。


8、医院复印病历资料,按照规定收取一定的工本费。


一般情况,您须在出院后10个工作日到病案室才能复印到病历,因为病历回归病案室需要一段时间和过程。


病案室地址: 住院楼西楼9楼(坐电梯

上8楼再步行至9楼)

医务科地址: 门诊楼5楼

窗口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冬)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


咨询电话: 0714-6283701-8040

(正常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