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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中心医院出入院须知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12-11-01 20:08浏览:

青岛市中心医院出入院须知

一、入院须知  

  1、办理入院手续须持医生开具的入院登记证、患者身份证到住院处办理,未带身份证者,请与3日内到住院处补办手续;

  

  2、离休、优诊、医保人员(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新农合)还需出示相关证件,优诊记账单、医保卡,携带不全者,暂按自费人员办理入院手续,并请于5日内到住院处补办与市医保联网确认手续;夜间及节假日或携带证件不全时,需暂按自费人员办理入院手续,待正常工作日或证件齐全后,再到住院处办理与市医保联网确认手续;已与社区签订转诊协议的病人,请在5日内办理转诊手续。

  

  3、医保人员发生的与本次住院有关的、连续的急诊费用,请于3日内携带急诊病历和急诊发票,经院医保科审核盖章后,到住院处办理费用合并手续,出院时一并结算在住院费用中。

  

  4、按照办理入院手续的有关规定,请真实告知病案首页内容;

  

  5、根据病情和住院期间的医药费用情况,交纳和续交住院押金,并请妥善保管押金收据,出院结算时交回;

  

  6、医保人员发生意外伤害需要住院治疗的,应在48小时内(节假日顺延)携带门诊病历到院医保科办理报审手续;

  

  7、工伤病人入院后到市医保局办理工伤审批认证手续,并将工伤审批表送回住院处,进行工伤网上确认。


转诊温馨提示:

医保患者自住院起7日内到签约的社区医院办理转诊手续,可享受住院起付线减半的优惠。

  

二、出院须知  

  1、出院结算时,首先经过护士站办理相关手续,查看是否有出院带药并确认出院结算时间及相关事宜。

  

  2、自费人员携带住院押金收据,直接到住院处出院窗口办理结算手续;

  

  3、离休、医保人员结算,先由护士站传送,再经医保办审核后方可办理出院结算,出院时需携带住院押金收据、医保卡(如有急诊费用需一并带齐)到出院窗口办理结算手续;

  

  4、新农合医保病人出院时携带住院押金收据、合作医疗证(卡)、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办理转诊的需带转诊证明)到出院窗口办理结算手续。


银联刷卡温馨提示:

住院刷银联POS的患者,请将刷卡小票留存好,出院时要携带POS小票及银行卡,将预交金剩余部分退还到卡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