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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11-01 20:00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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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居民医保转外审批流程及规定
一、职工医保
1、凡向市外转诊的必须经过市内三级医院或两所市内二级以上医院(专科医院转专科疾病除外)会诊确认后,并逐项填全表格内容,转诊患者应及时持审批表于五个工作日内到市医保大厅办理转外登记备案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备案,按规定不能报销。
2、转外就诊原则上限于上海、北京的公办市级以上的一所三级医院。
3、转外就诊报批时,必须附有会诊证明材料。手续是一次一审批,90天内住院有效,逾期作废。
二、居民医保
1、凡向市外转诊的必须经过市内三级医院或两所市内二级以上专科医院会诊确认后,逐项填全表格内容。成年患者必须到首诊医疗机构办理备案;学生儿童必须到市医保大厅办理备案手续(五个工作日内有效)。
2、转外就诊仅限外地的一所三级医院;
3、外出就医人员必须先办理转诊审批手续,经批准并完成备案手续后方可外出入院治疗,否则费用不予以报销。
4、审批手续仅限一次住院结算有效,出院后30日内前来办理报销手续;同一病种若需多次外出住院治疗的,应在每次外出住院前分别办理审批和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