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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就诊须知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12-11-01 19:59浏览:

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就诊须知

1、门、急诊病员办理入院时,请出示医生开具的住院通知单及门、 急诊病卡。

  

2、住院病人应按指定病区入住,并自备生活必需品(除被褥、面盆、口杯外)。

  

3、自费住院病人请缴纳足额的住院预交金(出院时统一结算,多退少补),并妥善保管预交金收据

  

4、参保病人(包括老干部)请出示个人参保IC卡、医疗保险门诊病历和单位或社区开具的住院介绍信,并在入院时先缴纳一定数额的预交金(出院时统一结算,多退少补)。

  

缴纳依据为:社保起始费(在职人员950元、退休人员750元),以及本次住院期间应由个人支付的自理或部分自理的空调费、床位费、药品费、检查费和治疗费,统筹段个人自负部分。

  

缴纳标准暂定为:

(1)在职人员为1500元,

(2)退休人员为1000元,

(3)老干部为200-500元,

(4)儿童统筹为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