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2-11-01 19:58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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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视规定:
1、探视时间为每天14:30-19:00,周日、节假日为8:00-19:00。
2、每位病人每次同时探视不超过2人。
3、为预防院内交叉感染,学龄前儿童不宜进入病区探视。
4、传染科,母婴同室病房,监护室,隔离病房等谢绝探视。如必须,应在采取相应措施的前提下探视。
5、探视者要遵守医院规定,服从医务人员的劝导,不谈论妨碍病人健康和休养的事情,未经允许不要私自将病人带出院外。
6、自觉保持室内清洁、肃静,不在病床上坐、卧、不在室内大声谈笑、娱乐,不在室内抽烟。
7、凡非探视时间,探视影响病区管理,经反复劝阻无效,将视情况给予处理及经济处罚。
8、危重病人家属,可持病重通知单,随时给予探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