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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中医院验血须知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12-11-01 19:55浏览:

门诊就诊患者需要血液检查,由接诊医师填写检验申请单,到收费处办完缴费手续。除血常规及急诊项目外,请于每天上午7:30~9:30到本科接受采血。
  具体要求如下:
  一、血液检查是疾病诊断和治疗的重要手段,接受采血检查是不影响人体健康的。接受采血时患者应消除恐惧心理,积极配合医务人员,保证采血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采血部位:受检者取坐位,一般采用肘窝或肘前静脉,如肘部静脉不明显,可改用手背静脉,必要时也可从股静脉采血。幼儿在必要时可用颈外静脉采血。
  三、因为饮食后血液成份可改变,影响测定结果。多数试验;尤其是血液化学检查,采血前应空腹12小时以上,即采血前一天晚饭正常进食后,至采血前不再进食。
  四、患者来我室采血,请将所有检验单交与编号人员,在候诊室稍候。由编号人员按顺序叫号,请注意听清自己的名字再接受采血,以免发生差错。
  五、急诊患者凭急诊化验单优先接受采血,离休干部及70岁以上人员凭证件优先,请交检验单时同时出示。
  六、 采血完毕,由负责采血的工作人员填写“取单凭据”交与被采血者妥善保管,凭此单和缴费发票领取检验报告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