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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中医医院新农合注意事项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12-11-01 19:55浏览:

新农合注意事项

1. 病人住院当天或之前在县级医院开具转诊转院证明并到县农合办开具转诊证明的为正常转诊。病人直接到市级医院住院的,入院三日内回各县农合办开具电子转诊证明的为非正常转诊,降低报销比例。平顶山市区(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新城区、高新区)的病人可直接在市级医院住院,在入院当天直接给所在区农合办打电话转诊,无需再回区农合办开具纸质转诊证明,均为正常转诊。(外地市新农合病人直接住院的,给所在县农合办打电话转诊,无需再回当地农合办开具纸质转诊证明,为非正常转诊)。


2. 回县农合办开具转诊证明所需资料:
成人:身份证、农合卡(本)、诊断证明(住院证明)
儿童:户口本、农合卡(本)、诊断证明(住院证明)、近期照片一张
新生儿随母亲:母亲身份证、农合卡(本)、医学出生证明、诊断证明(住院证明)。


3. 住院三天内持转诊证明、身份证、(小儿户口本)、住院证到医院农合办窗口办理农合入院手续。


4. 出院时,持转诊证明、知情同意书(新生儿随母亲报销的需复印母亲身份证、医学出生证明)到医院农合窗口办理出院手续。


5. 住院处办理结账报销手续。

新农合办公室电话:0375-2972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