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就医指南 > 文章内容

河南省肿瘤医院省离休干部就诊须知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12-11-01 19:53浏览:

一、来院就医请务必携带好您的二代身份证、离休干部社会保障卡和离休干部专用处方本。

二、凭二代身份证在一楼大厅建就诊卡、病人持就诊卡二楼分诊台优先挂号就诊,必要时到优诊室,由优诊室工作人员负责安排您优先诊疗、优先检查、优先交费、优先取药。

三、接诊医生在省市离休干部专用处方本上记录病情、诊断及处理意见,并根据病情开具检查单和处方,建立或完善门诊电子病历。开药量一次不得超过15日,抗生素和感冒药不超过7天,一般抗肿瘤药不超过30天,开具抗肿瘤药品必须有本院病理诊断依据。

四、门诊交费可用离休干部社会保障卡记帐,专用处方本与本人身份不相符的不允许刷卡记帐。

五、住院病人凭医生开据的住院证、本人离休干部社会保障卡及专用处方本到到住院收费处办理入院手续,省直离休干部不需交纳住院押金,市直离休干部需交纳2000元住院押金。

六、住院收费处、病区工作人员要按规定暂留存患者本人离休干部社会保障卡和专用处方本,出院结账后退还,请主动予以配合。

七、治疗期间医生按照《省医保药品目录》和医保药品管理规定选择用药,凡使用自费药品、自费诊疗项目或特殊服务时,医生要提前告知您或您的家属,征得同意后履行签字手续,其费用应及时到住院收费处交付现金,以免延误治疗。

八、省离休干部住院期间使用确需进行:PET-CT、核磁共振(3T)等大型检查项目时,必须按要求到医保办领取并填写《离休干部特检特治审批表》,经省离休干部管理办审批后方可进行,急诊或节假日可先使用后及时补办审批手续。

市离休由医生掌握报销指征,若符合条件在院直接报销。

九、省市离休干部住院期间使用白蛋白、血液制剂,医生应严格把关,凡符合规定的科室可直接记账,不用审批。

十、免疫制剂适用范围:肿瘤患者、重度感染、严重营养不良(恶液质)。肿瘤患者一个疗程不超过6—8周,机体免疫功能低下引起的反复感染及久治不愈者一个疗程不超过2—4周。

十一、治疗期间,请您尊重医生的治疗方案,不得强求医生开具与本人病情无关的检查和药品,治疗方面如有什么问题可及时与医生或护士长沟通。

十二、住院期间病区每日打印“一日医疗费用清单”交给本人或家属,请认真核阅,如有问题可随时向护士长咨询。

十三、离休干部出院带药,可带与住院病情相符合的治疗药品(不准带针剂),不得超过一个月,每种疾病只准带3种以内治疗药品,出院结帐时由电脑自动计算,您只需交纳自费金额即可离院。

您在就医过程中有什么不便和问题,请及时与我院优诊室、医保办联系或电话咨询。

电话:65587161(优诊室) 65587012(医保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