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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第二医院医保办理须知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12-11-01 19:52浏览:

 就诊者或其家属可携带由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填写完整的相应申请表和医保卡就近到下列地点办理相关手续:

1. 北院区门诊办公室(办理特殊病种、转外就医、院外检查、限用药审批)

2. 3号楼4楼医保科(办理特殊病种、转外就医、院外检查、限用药审批)

3. 7号楼1楼大厅门诊综合服务台(办理特殊病种、转外就医)

备注:转院证明需出院后方能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