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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军区医院病员住院须知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12-11-01 19:50浏览:

 一、住院病员要遵守住院规则及探视、陪护制度,听从医护人员的指导,与医护人员合作,服从医生提出的并经病员或其家属同意的治疗程序及相关治疗措施。
     二、住院病员应遵守医院规定的作息时间,保持病室内、外环境整洁与安静。
     三、要正确使用各种固定设施,爱护公共财物,如有损坏,须按价赔偿。贵重物品及现金自行妥善保管。
     四、住院病员的饮食须遵照医生的医嘱,不得随意调整更换。住院期间病员应在院内就餐,不得在病房内自用电炉、电热杯、酒精炉等灶具。
     五、住院病员随身携带生活用品,应放入床头柜和壁柜内,其它非生活必需品不得带入病房(钢丝床、折叠椅、凉席、被子等)。
     六、病员和家属有责任如实向医护人员提供病人的健康状况,以及与疾病相关的情况。
     七、病员不得私自邀请院外医师会诊,不得向医生要求不必要的治疗及不合理用药。住院期间应使用由我院提供的药品,不得私自备药和院外购药,否则后果自负。
     八、不得要求医护人员提供假资料及假疾病诊断证明书。

     九、为了避免院内感染的发生,病员不得乱串病房或自行调换床位。
     十、住院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如须请假者应请示主管医生,经允许并履行一定的手续后方可离医院,如因其它原因短时间外出,应向医护人员说明去向。
     十一、病员在接到欠费通知单时,请及时补交款项,以免延误治疗。
     十二、病员及家属如有不遵守院规者,医院工作人员有权给予制止,必要时将其交有关部门处理。
     十三、禁止在病房内进行未经允许的各种聚集性娱乐活动,劝阻无效,可劝其出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