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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结核病防治院医保政策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12-11-01 19:47浏览:

陕西省结核病防治院医保政策

一.西安市医保政策

(一)、城镇职工住院费用结算有关规定:

1、西安市城镇职工医保住院费用结算标准(执行三级医院标准)

(1)住院报销在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根据医院级别,由统筹基金和个人按照“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分担。具体见下表:

(2)住院起付标准,指一个年度内的住院次数(元)

2、超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报销:

统筹基金规定了最高支付限额,超过最高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用,通过大额医疗补助保险等补充形式解决。大额医疗补助保险为基金负担95%、个人自付5%,并将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40万元(含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部分)。

(二)、西安市城镇居民、大学生住院费用结算有关规定。


二.住院费用结算标准 



三.西安市城镇居民、大学生住院费用结算其它规定

1、床位费报销标准:三级医院20元/日纳入报销。

2、患者选择超基本医疗范围标准的诊疗和服务项目时,使用超范围药品时必须记载在《超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范围医患协议书》上,并由患者或家属签字同意后,方可使用。

3、我市城镇居民(包括儿童)基本医疗保险统计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西安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统计年度为当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参保患者的年度住院次数和年度统筹基金累计支付值以此统计年度来计算。

 

四.省合疗政策

发布者:农合医保科   发布时间:2013-5-28 14:45:08  阅读:2616次   

(一)、住院流程:

1.参加新农合患者在门诊挂号室挂号,到专科门诊就诊。

2.接诊医生根据病情确定病种类型,开具住院证(2份),初步审核。

3.患者持合疗证(含缴费票据)、户口本、身份证和住院证到合疗办办理审核登记手续。

4.合疗办审核相关资料相符,在住院证上加盖新农合专用章,患者持住院证到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续。

5.患者携办理好的住院手续,到接诊科室住院治疗。

(二)、出院流程:

1、科室通知出院;

2、患者携带出院资料;

3、住院收费处打印明细清单;

4、到合疗办审核结算;

5、携带结算单到住院收费处结账;

6、到病案室复印病历交合疗办,领取合疗本和户口本。

(三)、补助方式与标准

单病种实行定额补助

执行《陕西省新农合省级定点医院结核病单病种定额标准》

1、凡确诊为单病种的患者,入院时只需足额交纳自付费用。

2、符合《陕西省新农合省级定点医院住院单病种入、出院标准及服务包内容》。

3、属单病种的病种,符合规定的入院前连续的门诊检查费用按票据总额的35%予以补偿。

4、单病种补偿费用=定额补偿费用+入院前合规门诊检查费用×35%

非单病种实行按比例补助

1、设置起付线(门槛费)为3000元/人/次。

2、报销比例为55%

3、入院前在该院连续3天的门诊检查费用纳入住院补偿范围

4、非单病种补偿费用=(总费用—门槛费—不予报销费用+入院前合规门诊检查费用)×55%。

5、新农合补助封顶线每人每年15万元(其中门诊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