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2-11-01 19:46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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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第四医院就诊须知
一.验光流程
验光须知
1. 验光患者请持眼科门诊病历或住院患者验光申请单验光。
2. 10岁以下患者须使用1%硫酸阿托品眼膏,点双眼,一日两次,根据医嘱常规点眼三天,第四天验光;10--14岁儿童医生依据患者睫状肌功能判断快速散瞳或阿托品散瞳;14岁以上患者由医护人员协助散瞳,点药40分钟后按顺序依次验光。
3. 散瞳后患者会出现怕光、视物模糊、口干、面色潮红等症状,属常见药物反应,随着药性衰减可自行消失,散瞳期间,外出可带墨镜,多饮白开水,不可开车,骑自行车,或高空作业。
4. 散瞳期间若出现眼睛胀痛、头痛、恶心、眼睑红肿等症状应立即停药,及时就诊。
5. 使用阿托品散瞳的患者于验光当日算起第三周复光,使用快速散瞳剂的患者于验光次日复光,遇节假日顺延。
6. 复光由验光室工作人员按验光结果组合眼镜,患者戴镜适应40分钟以后返回验光室,按顺序检查、调整,并开具《验光处方》。
7. 患者在戴镜适应时需注意戴镜反应,有无头晕、眼胀、眼痛,视物变形等症状,并将情况告知医生,以便调整。
二.复光流程
三.一卡通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