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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11-01 19:45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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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中医医院无偿献血者用血报销须知
凡在九江市区范围内参加无偿献血,本人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均为免费用血对象。具体按《江西省无偿献血者用血优惠政策》条例执行。
(一)自献血之日起四年内的累计报销用血费用按献血量血费的3倍计算,四年后的累计报销用血费用按献血量血费等量计算;
(二)无偿献血累计1000毫升以上的,终身享受无限量用血费用报销待遇;
(三)献血后复检不合格的,其累计报销用血费用按献血量血费等量计算;
(四)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指公民的配偶、子女、父女)临床需要用血时,其累计报销用血费用按献血量血费等量计算
用血报销可到九江市中心血站、各县献血办或医疗用血单位收费处办理。
一、本人用血报销需提供凭证:
1、无偿献血证及复印件(含姓名页及献血记录页)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用血发票
4、医院用血清单或有记录用血情况的出院病历小结或医院证明
二、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子女、父母用血报销除需提供上述4项凭证外,还应提供:
1、用血者身份证及复印件
2、能证明于献血者关系的有效证件及复印件(如:结婚证、户口薄、独生子女证、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等)
九江市献血办咨询热线:8134465 7097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