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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中医医院温馨提示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12-11-01 19:45浏览:

九江市中医医院温馨提示
一、缴费收据请病友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出院时收回,抵缴住院费,多退少补。
注:医保病人(行政事业单位)需交身份证复印件。
二、采血地点:八小时内请到三楼采血室(请乘坐13、15号电梯);八小时外请到急诊科。
三、4路公交车始发站在我院急诊部大门出门右侧(经汽车总站、市建设局、火车站、新纪元小区、湖滨农贸市场、江西财校、湖滨小区、甘棠公园、新桥头至九棉一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