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2-11-01 19:44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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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患者住院须知和流程
1、出示医保卡到入院处办理手续。
2、如有医保入院患者必须在三天之内刷医保卡,超过期限医保系统无法确认,所产生的费用不能医保结算,只能按现金结算,患者自行承担。
3、住院期间将医保卡和收据统一交所在科室保管。
4、医保卡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和冒名顶替,入院后每天上午08:30~11:00时,不能离开病房,以便社保局核对身份。
5、出院时由科室拿医保卡交入院处结算。
6、患者或家属到入院处办理结账手续取回医保卡。
新农合患者住院流程
1、门诊相关科室开具入院证。
2、出示参合证、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入院处办理入院验证手续。
3、将入院证和预交款收据交给所在科室并告知医生新农合身份。
4、出院时凭出院小结、参合证、身份证和户口簿到新农合直补处作审核处理。
5、凭出院小结,预交款收据到出院处结账,打印发票、费用清单,按规定补给参合患者报销款项。
6、凭出院小结、住院发票、费用清单到新农合直补处取回参合证、身份证和户口簿,并在参合证上进行补偿登记。
珠山区、昌江区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住院须知
为扩大“城乡医疗救助同步结算系统”定点医院范围,方便低保、五保对象根据病情需要择院就医,我院作为定点合作医院,于7月15日正式开通“城乡医疗救助同步结算系统”。
珠山区、昌江区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办理入院手续时,请务必持患者本人身份证(原件)、低保证(五保证)在医院窗口登记入院。医院和区民政局凭借患者身份证检索患者所在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委会),验证其低保(五保)身份。通过身份验证的,方可享受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低保(五保)患者住院期间,所在社区(村委会)工作人员会不定期到医院查访,以有效保障低保(五保)对象的就医权益。
在患者出院结账时,即可按现行医疗救助标准在医院享受医疗救助直接补助,无需再到民政部门办理医疗救助审核审批手续,直接在医院支付减去基本医疗保险和民政医疗救助款后的个人自付部分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