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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第二人民医院出院病人须知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12-11-01 19:44浏览:

景德镇市第二人民医院出院病人须知

1、患者办理出院结账时必须带齐全部预交款收据。

2、现金出院的患者凭预交款收据直接到3号窗口办理结账手续,出院小结盖章凭发票到3号窗口办理,医疗费用清单凭发票到4或5号窗口打印。

3、医保患者结账到3号窗口办理结账手续,需要二次报销的患者须备齐结账发票、出院小结、费用清单和医保费用结算单,医保费用结算单到6或7号窗口打印。

4、农合患者结账先到8或9号窗口审核后再到3号窗口办理结账手续,如有二次报销可要求农合窗口为其复印结账发票、出院小结及费用清单。


遗失预交款收据办理出院方式

1、本院职工填写预交款遗失担保单,到住院咨询处审核并加盖公章办理出院。

2、因第三者伤害(如车祸、打架等)造成的住院,预交款遗失必须凭派出所或事故科开具相关证明加盖公章后方可办理出院手续。

3、因其他原因遗失预交款收据,出院后满一个月到患者所在单位或居委会开具证明加盖公章,到住院咨询处审核加盖公章办理出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