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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11-01 19:43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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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武警总队医院医保政策
市区职工医保政策主要的内容
第一条 就医管理
原则: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原则,严格执行首诊医师负责制和因病施治的原则,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
1、做好验证工作。接诊医生、收费人员要认真审核参保人员证件,查看医保病人的医保证上的相片、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情况,,确保人证相符,防止冒名顶替住院。医保办工作人员定期到住院科室检查,核实
2、医生要注意识别病种,发现参保人员因斗殴、酗酒、吸毒、违法犯罪、交通事故、自杀(精神病除外)致伤者,以及工伤、生育就诊者,不予以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结算
3、出入院。医护人员要严格掌握出入院和重症监护病房收治标准,及时为符合出院条件的参保人员办理出院手续,参保人员拒绝出院的,应自通知其出院之日起,停止医保待遇,按自费病人处理,并通知有关部门
第二条 费用结算管理
1、连续住院90天必须结一次帐
2、市医保动态定额含自费费用
4、区直医保实行“项目付费”核算管理
第三条 慢性病管理
1、尿毒症、器官移植术后、恶性肿瘤门诊慢性病政策有很大的优惠:①不需支付门槛费(市医保严重慢性病除外);②乙类不需个人先支付;③个人支付比例低
2、市职工医保对尿毒症、器官移植术后、恶性肿瘤患者在门诊就诊有两项优惠政策:门诊严重慢性病和门诊特定治疗。患者需持有《门诊严重慢性病治疗卡》才可申请门诊特定治疗项目
3、各门诊慢性病政策有其相应的目录范围
4、患者需办理慢性病卡才能申请门特项目,且只能在办卡医院享受待遇
5、需使用专用病历,每次治疗需在病历上做好记录
6、慢性病处方须经医保科审批窗审核盖章后才能刷卡治疗
7、各项门诊慢性病政策具体规定、医疗待遇、办卡程序、目录范围详见慢病政策简介
南昌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情况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主要保障的范围包括尚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公费医疗的居民,主要包括三类人群,其中一种是尚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尚未参加公费医疗的达到退休年龄的老年人,那么还有哪些人群,城镇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又如何?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以南昌市为例:南昌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按照就医类别、医院级别和参保人员的类别确定不同标准: 南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及范围为:无用人单位且未实现稳定就业、未享受公费医疗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人员,在校就读的学生;在本市长期居住(一年以上)的农转非外来务工人员
按照规定,凡中途参保的,应按参保年度筹资标准全额补缴自2010年起未参保年度的参保费用,凡中断参保的,应自中断年份起按参保年度筹资标准全额补缴应保年度的参保费用。
当年参保的新生儿、新迁入人口(外省或外市)、学生毕业返回我区、退伍人员、低保资格取消人员、就业后再次失业人员、劳教及服刑期满人员、出国后回国、外来务工人员、70岁以上免费参保人员等十类人群不需要补缴
一级医院报销比例提至85%
为妥善解决城镇居民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封项线以上的医疗费用补偿问题,所有参保居民都同时参加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所需资金从门诊家庭补助中抵缴,成年人20元/年,未成年人15元/年
据了解,今年城镇居民医保一级医院的报销比例由80%提高到85%,三级医院的报销比例由60%提高到70%,二级医院的报销比例由70%提高到80%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流程
1.办理住院时请先在门诊住院处窗口办理入院登记手续,再携带合疗证、身份证(或户口本)、住院证到医保办办理审核手续。资料不全者请先办理住院,待资料齐全后补办登记
2.入院后,请告诉医护人员你是新农合患者,请他按新农合政策合理诊疗、检查、用药。药品使用执行《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2010版),超出此范围的药品为自费药品
3.我院是江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省级定点医院,省内外新农合患者均可自由选择在我院诊疗
4.诊疗中使用自费药品,医护人员需告知患者或家属,征得本人或家属同意并签字认可后,方可使用
5.新农合患者出院后在出院结算窗口打印住院费用清单;到病案室复印病历后,持身份证(户口本)、合疗证、出院证、病历复印件、出院结算明细清单到医保办审核盖章,最后回当地合疗办报销住院费用,(省内新农合患者持票免费复印病历一次)
6在我院住院的新农合疗患者医疗费用全额自付,各临床科室会须提供住院费用每日清单。出院时请直接到出院结算窗口办理结帐手续
7.因我院是省级定点医院,按新农合政策新农合患者住院费用达到5000元以上时,方可在当地合疗办报销住院费用
温馨提示:有医保者尽可选择用医保就医,这样可以省去不必要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