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12-11-01 19:43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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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九四医院住院须知
一、住院须知
1、自觉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与医务人员密切配合服从诊疗和护理计划,安心养病。
2、病员服是您作为病人的唯一标志,请您在住院期间按规定着病员服。
3、为保证您住院期间的安全,请您夜间不要在外住宿,如确需临时外出,要向经治医生或值班医生请假,如擅自外出,医院将对您按自动出院处理。
4、请您与我们共同创造一个良好的修养环境,保持病房的清洁,整齐,不随地吐痰,不在室内吸烟和大声喧哗,严禁向窗外倒水。瓜皮果壳,纸屑,剩余的饭菜请倒入垃圾桶内,便后请用卫生纸,并请投入便池旁的纸篓内。
5、请转告您的家人与朋友,为保证您的休息,上午在治疗时间,中午休息时间及21-00以后,没有特殊事情,最好不要探视。下午(14;30-21;00)为最佳探视时间。
6、医生将根据您的病情决定是否需留家人陪护,科室有陪护床,可租用,收取押金壹百元,并根据物价局规定收取相应的费用。早上7点自行将陪护床收好放在床底。
7、病区24小时保证有开水。开水房每日按时间开放,
上午;7;00-9;00中午12;00-12-30;下午16;00-17;00;晚上19;30-20;30
8、为了保证您的安全,严禁在病区使用电器和其它燃具为病人进行食品加工,因病房氧气线路和电线均为暗线,超负荷用电容易发生火灾,敬请大家配合。违者收取双倍的电费,情节严重者奖罚款。
9、为保证医院物品不遗失,您在住院期间,对床单及必须用品(呼吸器,热水瓶,陪床椅,病员服)一次性收押金壹百零五元。
10、医院大门口有两个超市可供购物,可以为您提供基本生活用品。
11、医院有营养食堂,九四餐厅,医院周边有各类小餐馆,可供病人及家属用餐。一般情况下,病人用餐选择营养食堂,每天3餐服务员下送科室,地点在开水房。
12、为了保证您的睡眠,夏秋季节晚上21;30熄灯就寝,冬春季节晚上21-00熄灯就寝.
二、医保病人住院须知
一、参保人的医保IC卡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接他人使用,否则,自己的待遇将被受限。
医保病人凭门诊入院单‘医保卡到医保窗口办理入院手续。办理住院手续时需缴纳医保起付标准700元及押金600元,住院期间医保IC卡暂由医院保管,出院时在医保窗口结算后医保卡返还本人。
二、参保人在办理入院手续时出示医保卡,但由于医保卡损坏,参保人待遇异常或网络异常,因急诊当时没有携带医保卡等原因而不能正常刷卡使用时,务必在二个工作日及时提供并补刷卡。过期不刷卡视同放弃享受,住院费用不予报销。
三、住院按照医保有管规定执行,报销比例为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的90%(只在剔除各种政策规定先予支付的费用,超床位费,起付标准,全自费费用,限价材料的超限价费用,等之后的部份)。超出医保目录外药品及诊疗项目需经本人或家属同意签字后自费部分由个人承担。
四、符合特殊病种门诊的病人,可带好相关材料到医保办办理申请手续。
军人门诊咨询服务电话:88848129
军人门诊投诉电话:88848103
三、新农合病人住院须知
我院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丁点医疗机构,参合农民在我院诊治可实现,“当天结账,当天报销”。请务必按以下要求进行直补准备。
1、新农合病人经我院医师开具住院病历后,凭户口本,身份证,参合证和转诊证明到入院登记处办理住院手续。入院登记处人员在病历上加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印章。新农合病人凭住院病历到收费处交住院预交金,然后到住院科室安排住院。
2、因急诊或打工等特殊情况办理转诊证明的病人,办理入院时应出示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或户口本并告知入院登记处经办人员自己是新农合病人。须在出院前补办转诊手续。
3、住院治疗时使用的自费药品和开展的自费诊疗项目,医师须征得病人或家属同意并在自费项目知情同意书上签字后方可实施。
4、患者出院时,必须结清住院所以费用,然后凭借合作医疗证,转正证明,身份证,户口本,住院发票(原件)出院小结,住院费用清单,疾病证明书自费项目同意书等资料,到新农合窗口进行审核直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