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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九四医院各项检查须知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12-11-01 19:43浏览: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九四医院各项检查须知

一、影像检查须知

1、检查前请把您的电话号码写在检查申请单上。

2、检查前请到登记室登记,编号,预约排队。

3、拿检查申请单交到相应检查室后,在候诊厅安静等候,等候时请注意工作人员叫自己的姓名。

4、为重病人在检查后半小时取结果,门诊病人检查1小时左右取结果。上午11;00后检查的患者,下午3;30左右取结果,下午4;30后检查的患者第二天上午9;30左右取结果,检查结果请到登记事领取。

5、当天特殊疑难病人结果需经科室早会讨论,统一推迟到第二天上午9;30左右取结果。

6、住院病人检查后请返回病房,检查结果将于次日下午会有工作人员送到经治医生处。

7、腹部CT检查,病人需空腹,做之前,庆喝水500--1000ML。

8、做盆腔及泌尿系统CT检查的病人需憋尿。

9、需CI增强扫描的病人,请病人家属陪同签字。

10、做MRI腹部检查的病人需空腹,禁食,禁水。

二、CT检查须知

1.所以病人请将申请单放于此处排队,请耐心等候。

2、门诊病人请于检查完成二小时后到登记室取片,上午11;00后检查病人与下午15;30取片

下午16;30后检查的病人请于次日上午9;00取片(急诊除外)。

3、住院病人检查后请返回病房,检查结果将于次日下午会有工作人员送到经治医生处。脑外科病人检查完后请在检查室外稍等。

4、部队老干部,军人及危重病人酌情优先检查。

5、特殊检查病人请于检查前喝水500-1000ML并空腹。

6、盆腔检查需憋尿。

三、无痛内镜检查前须知

1、检查前一日避免吸烟,以免检查时因咳嗽影响检查。

2、检查当日不能驾驶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

3、要有成年亲友陪伴,请穿着宽松,方便,易松解的衣裤,勿携带贵重物品及首饰,手表戴有活动性假牙的患者,需取下。

4、胃镜检查前一日晚饭后至检查前需禁食,检查当日禁水;做肠镜检查者需在医生指导下进行肠道准备。

5、检查前需麻醉科医生进行麻醉前评估并签署麻醉同意书。

6、告知医生您既往有无心肺功能异常等病史及药物过敏史,必要时进行相关检查。

四、无痛内镜检查后须知

1、检查两小时后方可饮水进食,当天禁食辛辣食物,进食不可太饱,应用温凉的稀饭,面条等软烂的食品为宜。

2、检查后3小时需要有人陪护。

3、检查后8小时内不得驾驶机动车辆,进行机械操作和从事高空作业,以防意外。

4、检查8小时内最好不要做需要精算和逻辑分析的工作。

5、如出现腹胀,腹痛,可进行按摩,促进排期。检查后数日应注意有无腹痛,呕血或黑粪便,消化道穿孔,感染的并发症,一旦出现及时通知医务人员处理。

五、高压氧进舱须知

1、病人和陪舱员必须经高压氧科室医生检同意,并持卡登记后,方可进舱,遵守治疗时间,过时不候

2、进舱前应排空大、小便、更衣换鞋,不得穿着化纤衣物进舱。

3、严禁带入火种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

4、不得带入钢笔、手表、提包和移动电话等杂物。

5、在加减压过程中,不断做好耳咽管调压动作,如捏鼻子鼓气、吞咽、咀嚼等。如耳痛不能消除者,应立即报告操舱人员。

6、要熟悉吸氧面罩及通讯装置的使用方法。

7、治疗时出现任何不适,应及时报告,听候医生处置。

8、保持舱内整洁,不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

9、不要在舱内喧闹,不擅自扳弄舱内设备,以确保安全治疗。

10、减压过程中,严禁闭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