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2-11-01 19:41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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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家属:
办理出生证明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1.母亲的出院证
2.新生儿出生时间和新生儿姓名
3.新生儿父母亲双方身份证及其复印件(要求父母双方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同一纸张的同一面)
4.新生儿申报户口的家庭住址
5.出生证明须由新生儿母亲办理,如果遇特殊情况须由新生儿父亲代办(他人不得代办)但产妇需填写统一的“授权委托书”
特别提示:
1.开具的出生证明请认真核对无误后方可离去 。
2.开好的出生证明需在门诊办公室(门诊楼二层)加盖出生证明专用章方生效。
3.开具的出生证明不可随意涂改,并妥善保管,及时上户,以免丢失,遗失不补。
4.办理时间:周1.3.5下午----周2.4全天及周6上午。
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