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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第五人民医院患者出入院须知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12-11-01 19:40浏览:

入院提示

①患者门诊就诊出示农合本、有效身份证;

②主管大夫核对人证一致办理入院;

③在我院补偿的县():大同市属七县两区,怀仁县。

医院农合办地址:门诊楼二层

电话:0352-2389184

 

住院须知

①患者带农合本、有效身份证、诊断证明书到院农合办备案、登记盖章;医院派人统一照床头像,出院前带患者身份证领取“审核患者身份证明”。

②入院前未办理转诊者及时回县办理。各县区农合办规定转诊时限如下:大同县(村委会、乡镇卫生院、县医院限入院前或入院当天、县农合办限入院7个工作日内);其他在我院直接补偿的县()时限为:入院7个工作日内。否则,补偿比例降低10%-20%

③不在我院补偿的县(区),转诊时限,请患者自己咨询当地农合管理中心

 

出院资料

按照各县区农合办规定,补偿所需资料:

①住院医药费统一收据;

②患者农合本、有效身份证(怀仁、广灵患者还需户口本)、代办人有效身份证;

③分娩者需出生证;

④诊断证明书;

⑤出院证;

⑥住院费用汇总清单;

⑦“审核患者身份证明”;

⑧转诊证明;

⑨超范围用药协议书(如有《目录》外用药);

⑩住院病历复印件。

 

补偿结算

①在医院农合办收资料窗口上缴资料;

②在医院农合办所属县(区)结算窗口结算;

③在医院发放领款单处领取领款单;

④在医院财务审批结算中心领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