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2-11-01 19:40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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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医疗争议或纠纷怎么办?
医患双方对诊疗后果及其产生的原因或医疗护理过程中发生的不可预测的并发症或/和意外有认识和理解分歧或争议时,您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解决:
1.通过医院的投诉系统进行投诉。
(1)门诊大厅服务台。
(2)医患关系协调办公室。
(3)医务科或护理部。
(4)设置在医院的投诉箱或投诉电话。
(5)医院纪检监察室。
2.医院投诉系统接到您的投诉后,管理人员根据您的投诉内容召集相关人员与您进行初步接触沟通,解答相关问题。
3.如您不满意相关人员解答,医院组织相关专家对您投诉内容或疑议进一步组织会诊和讨论,并在一周内口头或书面进行答复。
4.如果经过讨论认定医院在医疗过程中确实存在差错、失误甚至事故,按照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与患者家属进行协商调解处理。
5.如患者不满意或不同意调解处理可申请医学鉴定或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大同市医疗事故调解委员会进行投诉。在医疗事故调解委员会主持下再行调解处理。
6.如上述调解处理都达不成协议,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人民法院依法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