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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第二人民医院申请职业病诊断须知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12-11-01 19:38浏览:

 申请职业病诊断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职业病诊断申请程序如下:

  1. 申请方式

职业病诊断可由个人或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1. 申请人(用人单位或个人)必须先到职业病诊断受理处办理受理相关事宜。

  2. 职业病诊断受理医师对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受理。

  3. 已受理的职业病诊断资料由受理医师送交职业病诊断组秘书,由秘书提交职业病诊断组进行诊断。

  4. 诊断组向已确认的职业病诊断申请人出具《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5. 职业病诊断申请人申请职业病诊断应提供的材料:

1:职业史证明

2: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

3:患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患者的相关病历资料:住院病历的复印件并加盖医院公章、门诊病历(包括各种检查结果)。

5:个人《健康档案》

6:作业环境有害因素历年检测报告。

7:诊断组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8:患者所在单位的相关信息:(1)单位全称(2)通讯地址(3)邮政编码(4)单位性质(5)组织机构代码(6)所属行业(7)规模(8)单位联系人(9)单位联系人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