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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11-01 19:36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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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药品、耗材零差率?
答:改革前,公立医院购进的药品(西药、中成药)是按照购进价格的15%,耗材是按照单价在1000元以下的按8%、1000-5000元之间的按5%、5000元以上的按3%的比例加价后再行销售。实行药品、耗材零差率改革后,以上加价全部取消,公立医院不再加价销售药品和耗材。
例如,医院购进单价为100元的药品。改革前,患者需要支付115元,而现在只要100元便可。再如,医院购进单价为6000元的医用耗材。改革前,患者需要支付6180元;改革后,患者只需要按进价6000元支付即可。
二、省级公立医院什么时候实行药品、耗材零差率改革?
答:省属公立医院、在榕部队医院等从2015年6月30日24时开始启动改革,实行药品、耗材零差率销售,执行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以及医保、新农合报销政策;同时,福州市级公立医院与省级公立医院同步实施改革。
三、这次省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后,价格发生什么变化?
答:这次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后,省级公立医院的价格变化,可以归纳为“两降”、“一升”。
一是药品(不含中药饮片)、耗材降价:药品、耗材实行零差率,进价多少,卖价就是多少,取消加成。
二是检查化验类价格降低。例如:省级三甲医院的核磁共振和CT检查降幅8%,彩超降幅5%,部分检验项目价格进行调减,平均幅度为12%。
三是合理提高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务价格。省级公立医院的医师诊查费、护理费、床位费以及高难度手术费将适当提高。
四、本次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有哪些项目进行了调整?
答:在现行4170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中,省级三甲医院调整2565项(其中调增2382项,调减183项);省级三甲以下公立医院调整3310项(其中调增2097项,调减1213项)。主要项目调整如下:
项目 |
计价单位 |
三甲 现价(元) |
三甲以下 现价(元) |
诊查费 |
|||
其中:主任医师 |
次 |
25 |
20 |
副主任医师 |
次 |
20 |
16 |
主治医师 |
次 |
12 |
11 |
住院医师 |
次 | ||
便民门诊 |
次 |
6 |
6 |
护理费 |
|||
其中:Ⅰ级护理 |
日 |
30 |
与三甲同价 |
Ⅱ级护理 |
日 |
20 | |
Ⅲ级护理 |
日 |
12 |
项目 |
计价单位 |
三甲 现价(元) |
三甲以下 现价(元) |
床位费 |
取消病房取暖费和空调降温费。 | ||
其中:A类三人间 |
床日 |
40 |
与三甲同价 |
B类三人间 |
床日 |
35 | |
注射、输液 |
|||
其中:肌肉注射 |
次 |
2.5 |
与三甲同价 |
静脉注射 |
次 |
4 | |
静脉输液 |
组 |
8 | |
连续输液第二组起每组加收 |
组 |
2.5 | |
手术类 |
分别按手术的难易等级和风险系数对手术类项目进行分级调价。 | ||
治疗类 |
治疗类项目调整幅度约为10%。 | ||
检查类 |
三甲医院磁共振和CT检查价格平均调减8%,彩超平均调减5%;三甲以下医院磁共振、CT检查平均调减12%,彩超平均调减11%。 |
大型仪器设备检查项目 |
计价单位 |
原来价格(元) |
三甲现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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