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2-11-01 19:32浏览:
次
尊敬的病员同志:
为进一步推进医院精神文明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更好地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特向社会作出如下承诺:
一、门诊应诊时间:上午8:00--11:45.下午1:00--4:00,部分科室延长到5:15.急诊24小时应诊。开展节假日和周末门诊。
二、为方便病人寻医问药,门诊设咨询服务台及预约挂号处。门诊咨询服务台实行流动导医服务,为行动不便的病人提供轮椅、平车和导医服务。
三、导医做到有问必答,有难必行,使病人得到满意的答复,并帮助病人分科就医。
四、接待人员必须做好接诊、会诊、转诊、辅诊、住院等各项服务,严禁推诿的病人。
五、挂号、收费处提前上班,缩短病人挂号,缴费,取药等窗口排队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六、危重病人,残疾人,老人优先安排就诊,检查,取药等。
七、严格自律、不接受红包、不接受赠礼及吃请。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严禁乱收费,多收费。
八、绝不使用过期、变质、失效、伪劣药品、切实杜绝药品回扣。
九、文明礼貌服务,说话和气、语言规范、视病人为亲人。
十、如果您就医(诊)过程中对我们的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不满意时,请随时反映情况,我们诚信诚意接受患者的批评和意见,并将热情接待、认真调查、及时回复,并做出相应处理。
欢迎广大患者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我们衷心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