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12-11-01 19:31浏览: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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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病历办理程序
一、住院病人出院一周后方可到医院病案室复印客观病历资料。
二、申请人首先到病历复印审核办公室办理复印病历审批手续。
三、病历复印审核办公室审核后开具《病历查阅复印申请书》,申请人凭申请书及相关证明到病案室复印患者客观病历资料,并加盖医院复印病历专用章。
四、未尽事宜可拨打质控室电话0816-2274973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