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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人民医院门诊办公室办事注意事项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12-11-01 19:31浏览:

门诊办公室办事注意事项

一、办理病情证明请出具:

本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未成年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监护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代办人:代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病人有效身份证证明复印件

公干人员:单位介绍信和代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复印:请到海油内科大楼一楼)


二、办理计划生育证明请出具:

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不孕检查介绍信

病人一寸照片一张

身份证原件


三、办理毒麻药品卡请出具:

持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证明

户口本复印件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病情证明书或出院证明复印件

(续办:1、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证明)


四、办理病假证明请注意:

医师开具病假一般不超过7天,特需病种不超过一月

假条应在就医当日盖章后方能生效(须出具当日就诊凭证)

病假只能由当日出诊医师出具

骨折病人须出示照片检查单


五、门诊退费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