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12-11-01 19:31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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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级诊疗的含义
分级诊疗是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疾病的治疗,常见病、多发病在基层医院治疗,疑难病、危重病在大医院治疗。全省从10月1日起全面实行分级诊疗工作。
二、分级诊疗的好处
通过分级诊疗服务,一是对于常见病、多发病在基层医疗机构诊治,医疗服务价格更低、起付线更低、报销比例更高,可极大地降低患者医疗费用负担。二是对于疑难病、复杂病通过大型公立医院与基层联动的预约挂号、预约床位及绿色转诊通道,可明显缩短在大医院住院候床时间,节约患者时间和费用。
三、新农合报销政策
基层医疗机构门诊统筹、住院报销比例进一步提高,县以下基层医疗机构与省、市医疗机构的起付线和报销比例差距进一步加大。要求完善县外转诊和备案制度,越级诊治未履行转院手续原则上不予报销 (急诊除外)。参保人员从下级医疗机构转向上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费按两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的差计算;从上级医疗机构转向下级医疗机构不再计算起付标准,直接纳入医保报销。
各级医疗机构新农合起付线和补偿比例指导方案如下 (以当地公布统筹补偿方案):
| 医疗机构基本 | 起付线(元) | 补偿报销比(%) |
| 乡镇卫生院 | 100 |
90 |
| 县级定点医院 |
200 |
82 |
| 市级定点医院 | 500 | 65 |
| 省级定点医院 | 700 | 55 |
| 省外非定点医院 | 1000 | 45 |
四、分级诊疗的转诊流程
常见病、多发病鼓励在基层就医,危急重症可逐级或越级转诊。当患者在基层就医病情发展,需向上转诊时,结合自主选择和就近的原则,乡镇卫生院一般首先转诊到县级医院,县级医院可以视病情转往县级以上医院,若病情趋于稳定,鼓励患者转回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般首先转诊到二级医疗机构,二级医疗机构可以视病情转往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病情平稳后鼓励患者转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