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12-11-01 19:31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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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关爱、支持和信任攀钢集团总医院,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只要您在攀钢集团总医院长寿路院区和密地院区就诊,就可以享受以下优惠:
1、攀钢、钢城集团企业总公司所有参保人员在攀钢集团总医院长寿路院区和密地院区门诊做CT、ECT、核磁共振、内窥镜、同位素、彩超、肺功能测定、24小时动态血压、动态心电图、数字化摄影、乳腺钼靶摄片等十一大类检查,检查结果为阳性(有问题)的费用可报销70%,阴性(没有问题)的费用可报销40%。直接在攀钢集团总医院长寿路院区和密地院区院内报销,报销资料:检查报告单、门诊收据、社保卡;委托他人代办报销的,必须同时出具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例如:您做一个部位的核磁共振检查费为750元,
检查结果有问题的可以报销750×70%=525元,
检查结果没有问题的可以报销750×40%=300元。
2、攀钢、钢城集团企业总公司参保人员办理了慢性疾病门诊补助的病人,在攀钢集团总医院长寿路院区和密地院区门诊就医,门诊慢性病补助实行前台结算,在享受基本医保门诊医疗补助支付60%(2400元封顶)之余,符合报销规定的门诊医疗费再报销70%(不封顶)。违规诊疗、处方及辅助治疗的费用不予报销。
例如:慢性病高血压病患者在攀钢总医院长寿路院区和密地院区门诊看病开药花费500元,
基本医疗保险报销60%即:500×60%=300元,
补充医疗保险再报销70%即:(500-300)×70%=140元,
个人只需支付60元。
3、攀钢、钢城集团企业总公司参保人员在攀钢集团总医院长寿路院区和密地院区住院,每一个统筹年度内,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之余应由个人负担的符合报销规定的部分(含起付线),一般疾病、慢性疾病报销30%,重症和重症精神病报销90%。出院结账时在医院实行前台结算。
4、攀钢、钢城集团企业总公司参保人员发生的尿毒症血透(腹透)、器官植术后的抗排斥药物治疗必要的药品、治疗项目的医疗费用经审核后按90%报销,出院结账时在医院实行前台结算。
5、攀钢参保人员因患传染性肺结核发生的检查费用和抗结核药品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之余,由攀钢补保审定后全额报销。(自费项目除外)
医保政策咨询电话:
0812-3392530 (长寿院区)
0812-3392393(长寿院区)
0812-3383678(密地院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