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12-11-01 19:31浏览: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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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以下人群不需办理转诊手续,可根据病情需要自主选择市内首次就诊医疗机构
1、需要特殊陪护才能就医的特殊人群(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婴幼儿、重度残疾人等);
2、急危重症患者;
3、同类疾病需再次入院治疗患者,
4、孕产妇住院分娩;
5、已确诊的重大疾病、传染病和精神疾病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