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2-11-01 19:29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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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体检须知
1.在体检中心领取体检表(册)。
2.体检前请核对本人信息及各种检查项目申请单是否齐全,并妥善保管好自己体检资料。
3.请自觉遵守体检秩序,尽量按导检人员指导进行,原则上先做受检者少的项目和需空腹的项目,如有疑问可向导检人员咨询。
4.体检前一天避免过度劳累,保持充足睡眠,饮食以正常、清淡为主,忌酒,限高脂肪、高蛋白、高糖、高盐食物,不要吃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
5.体检当日早晨空腹(禁食、禁水),以便抽血和做消化系统B超。
6.采血时间9:30以前(太晚会因内分泌激素的影响,使化验值失真)。
7.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哮喘等慢性疾病患者,不要贸然停药(如高血压应进行常规服药,以便于体检医生对目前的降压方案进行评价,糖尿病或其它慢性病患者,应在采血后及时服药,不可因体检耽误常规治疗)。
8.受检者衣着以宽松、方便穿戴为宜,需做放射检查时应将随身的金属或硬物取下自行保管。
9.需空腹检查的项目:采血、肝胆胰脾彩超。
10.需膀胱充盈的项目:男性前列腺彩超、女性妇科彩超。
11.妇科检查仅限于已婚或有性生活者。
12.女士月经期间,请勿进行妇科、宫颈细胞学和尿液检查,待经期结束后3-5天再进行补检。
13.怀孕或可能已经怀孕者,请预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骨密度及宫颈涂片检查。
14.受检者进行各项检查时,请配合医生务必按预定项目逐科、逐项检查,不要漏检,以免影响最后的健康总检。
15.体检结束后请您将体检表(册)交回发放处。
16.体检地点:一医院门诊部体检中心(门诊部五楼)。
17.休息处提供免费简易早餐,各楼层均设有卫生间。
18.一次健康体检未发现异常并不代表完全没有潜在疾病,若出现疾病症状,应及时就医;如有发烧、腹泻等急性疾病,应先就诊、体检另行安排。
?团体约检
1.团检单位联系人提供体检人员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女性若做妇检请将未婚者注明)。
2.团检单位工作人员协助将《健康体检须知》通知体检人员,并协助组织安排体检人员按约定的日期和人数前来体检。
3.团检单位的体检人员需另行增加检查项目时,请联系人与我中心联系人确定后增加,并协商付款方式,否则您只能缴纳现金后再进行相关加项的体检。
4.体检结果异常须及时告知者,请联系人配合我中心及时通知受检者本人复查或进一步就诊。
5.全部人员体检结束后两周内,请联系人与我中心联系人联系结算体检费用事宜。
6.我中心可为团检单位提供团检结论资料数据导出。
联系电话:0813-2106428、0813-212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