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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门诊特殊病种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12-11-01 19:29浏览:

1.特殊病种范围(自贡市)

慢性肺源性心脏病(肺心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冠心病)、原发性高血压、慢性风湿性心脏病(风心病)、脑血管意外后遗症、心脏换瓣术后及心脏起搏器手术后、肝、肾移植及骨髓移植术后的治疗、糖尿病、甲状腺功能亢进(甲亢)、帕金森氏综合症、系统性红斑狼疮、慢性肾功能衰竭、慢性前列腺增生症、恶性肿瘤的治疗、肝硬化(失代偿)、慢性白细胞性血液病、重型神经病、结核病、类风湿关节炎、痛风。

2.门诊特殊病种的办理

采取集中和适时办理相结合的原则,一年办理一次,对肝、肾移植及骨髓移植及骨髓移植术后的治疗,恶性肿瘤的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白细胞性血液病、慢性肾功能衰竭五个病种实行按月办理。

3.报销办法

纳入门诊特殊病种范围的参保人员一个年度内所发生的治疗门诊特殊病种疾病的费用,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80%,个人自付20%,一个年度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300元年/人。

4.办理流程

一般病人出院7天后,月末3天出院的,15天后持相关身份证明资料到病案室复印病历资料--持复印的病历资料及相关证件到所在医保中心办理。